爱薇小说>军事历史>风雨大唐>115 赤樱枪

那个跟随进来的兵卒也没有笑话他们,这个时候的府兵背后都有大家族或者大地主在支持他们,所以他们才能自备装备,一般的人说实话真没有那个经济实力,虽然唐朝现在在李二的不懈努力下有了很大的进步,不过对更多的百姓来说只是刚好能填饱肚子而已。

兵卒对程怀亮他们说道:“每个人一件兵器,一套甲胄,喜欢弓箭的也可以选择了弓箭以后在挑选一把近战武器,如果有一些比如短兵之类的也可以,总之必须是你们自己用的,不能从里面那东西出去送人,一会儿选好了以后到门口登记一下就行了。”

程怀亮等人点了点头,老烟头他们顿时一窝蜂的冲向武器架,看到武器架上的兵器觉得心痒难耐,可惜只能选择一把主战兵器。

程怀亮没有管他们,他一个人慢慢的沿着兵器架走着,主要都是刀剑斧锤,还有一些狼牙棒啊之类的,靠,居然还有一把方天画戟放在那上面,敢用这玩意儿的可不是一般的人啊,一般都是一些自认牛逼的人。不过战场上人家一般都是先针对你的,比如吕布一样,战场上低调才是生存的王道啊。

突然,程怀亮眼睛一亮,被眼前的一把枪深深地吸引,枪身似金似铁,有两条乌龙盘绕在其身上,看不出来材质,给人一种内敛的气质,枪身长1米8左右,枪头30厘米,悠悠的枪头泛着冷光,看着他,就让人心里有点发冷的感觉。

程怀亮从来没有玩过枪,他只知道历史上赵子龙玩枪很牛逼,隋唐时候丁延平罗通等人玩枪也很牛逼,但是突然之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很想选择这把枪,好像跟他有宿命般的感觉一样。不会咱也可以练嘛,不是有句说说的枪还百战之王,但是要把枪练好还真不容易,程怀亮没有马上做决定,又到处都逛了逛,但是心里却一直念着那把枪。

到了最后程怀亮忍不可忍,走了回去,拿起武器架上的长枪,轻轻的在枪身上来回的抚摸着,给自己的感觉好像是自己的情人一样,那么的让人舒服。

枪没有名字,程怀亮给他起个名字,赤樱!

程怀亮决定就用他了,大不了以后自己多练习练习,再说了用枪也蛮帅的嘛。

选好了武器,又到甲胄那边选了一套暗灰色的甲胄,这盔甲比较的柔软,只覆盖住了身上比较重要的部位,对身体的灵活性没有一点点影响。

程怀亮选择好了兵器,这才注意其他的人选了什么。

大个人如其名选择了一个狼牙棒,程怀亮估摸着起码八九十斤。这玩意儿可是挨着就伤,碰着就亡啊。

偷儿背上背了一把弓,手里拿来了一把剑,脚踝两边居然一边插了一把匕首。

老烟头选择了刀,两把匕首,狗子选择了一把长剑,酒鬼居然选择斧子,铁匠选择了一把锤子,狗蛋居然选择了一把大剪刀?难道准备去剪别人的脖子?

除了程怀亮和大个以外,他们每个人都背了一把弓,唐朝的府兵用的武器五花八门的,自己喜欢什么就用什么,怎么能有效打击敌人就用什么手段,跟其他朝代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对阵大唐的府兵是让人很头疼的,他们往往不会按照常理出牌。

当他们从军需处回去的时候,程怀亮等人哪儿都没有去,就在自己的营地门口练习刚到手的武器,刀剑不需要练的话你找了一个靶子在哪儿练射箭。

程怀亮拿着赤樱也不知道如何才能将枪法练好,不是有一句话说的好嘛,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啊,军中用枪的人不多,因为枪容易折损。

哎,看来还得靠自己慢慢的摸索,程怀亮暗暗的想到。

程怀亮只是知道长枪主要是靠刺,不能靠砸之类的,其他的就不是很了解了。

程怀亮叫老烟头过来跟他对练,想要提高,唯有多多的练习,多多的对战。

程怀亮持着长枪跟老烟头对练,没几下就被老烟头干掉。

程怀亮不服,再来,结果不到两招有完蛋。

程怀亮发现这枪在手中感觉真不怎么滴,对打的时候被人近身了就基本扑街,用枪也基本靠砸,根本刺不到人。

练习了不到半个时辰,程怀亮也不知道自己挂了多少次了,他停止了练习,让老烟头自己练去,他独自一个人坐在营帐前面愣愣的发呆。

蒙挚不知道怎么突然想起了今天到他们这边来逛逛,看到程怀亮闷闷不乐的,问他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的。

程怀亮将自己的困惑说了出来,蒙挚听后哈哈大笑。

蒙挚拍了拍程怀亮的肩膀说道:“枪乃百战之王,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炼成的,但是炼成了的无一不是名将,虽然我不懂枪怎么玩,但是我记得好像记得那个给我说过,枪就是你手臂的延伸,你不要把他当做武器,你要学会去感悟枪,了解枪,那样他才能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枪随意走,那样才是所谓的人枪合一,到了那部你就牛逼了。”

程怀亮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蒙挚说的好像有点道理,但是怎么才能感悟枪,怎么才能人枪合一呢?蒙挚摆了摆手手,表示不知道,不过还是说了一个方法,就是曾经看见过练枪的人每天都把枪平举几个时辰,就是不晓得那有什么用。

程怀亮眼睛一亮,他记得以前看过武侠里面就提到过这样的事情。

程怀亮对蒙挚表示再三的感谢,就独自去一边练习枪法了。

刚开始不想什么招式,手法之类的,现在就是要静静的感受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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