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食来孕转:老公,来吃!>第一百六十三章 皇帝与我同在

他连忙跑到街上去,就看见了阿牛,真的是他吗?就是那个死在店里的……那是阿牛吗?只见他的脸上爬满了绿色的藤蔓还有很多藤壶,那眼珠子都不见了,眼窝里也是藤蔓,就那样颤颤巍巍,毫无目的地前行着,逮住人就咬。 丧尸啊简直是,哦也不是,在古代的时候不是这个名字,应该说是僵尸比较惬当?

此时真值傍晚时分,街上的行人并不少,他们基本都不明就里,以为他是发疯了的疯子,把他推开然后狠狠地揍了一顿。如果只是打一个疯子的话,这当然不要紧,可尼玛这是个死后不知为何复活了的人啊,这……不妥吧?

不妥之处在那里,当时他是不知道,但当他知道的时候已经太迟,街上有这乱子,人们都被他撞得一塌糊涂,那时候的街道并不是像现在一样是水泥地,是真正的徒土地,很有泥巴一下雨就一团的那种,那些捕快当然很快就赶来制止了。那个捕头并不在也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玩,但他的同伴也有几个当时来到饭馆里协助调查阿牛死因的。所以他们认出了这个被打得东倒西歪的人,就是那个当时已经死了几天的阿牛,他们当然马上都惊呆了,愣在当场不知所措。

“把他拿下,愣住干嘛!”这时候,那捕头从慌乱的人群中跑了出来,手中还提着绳索,那些捕快当即会意过来。由头子作为鱼饵,其余的捕快拿着绳索站在四个方向待机,果然被他们把那阿牛的死人绑住了。

天空下飘下黑色的雪来,时间就像在这一瞬间凝固了一样,风不吹,人不动,整个世界的色彩都慢慢变得暗淡。也许,人在无助的时候,就会是这种感觉吧。

他们忍住恶臭,吐啊吐啊的往前拼命的走啊走,正想上去看看这究竟是什么鬼东西的时候,只听咔擦的一声,那绳索竟然被那阿牛的尸体挣扎断了,然后阿牛拽住了一个捕快的脖子,就好像掰断兔子的脖子一样,生生把那可怜的家伙给扯掉了脑袋来。

说时迟那时快,真的真的很快,没错那个阿牛就好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在街道上发疯地破坏,见人就咬,见人就杀。那些捕快看着它根本就无从下手,刀什么的砍在它的身上根本就没用的样子。当然现在他们也不敢轻易就和那阿牛的僵尸对打,根本就没有胜算嘛。

很快地,满街上的人都被吓跑了,剩下没跑成的已经被那僵尸撕成碎片,作为城市的保卫者,捕快们当然想走都不能走,只是他们也是躲得相当远。由于那个僵尸走得并不快,他们算是知道就算它力气很大,但只要跑得快,还是能躲开危险的。

既然有速度上的优势,那么作为人,还是有很多可以做的,比如向它扔石头,或者找更坚固的绳索来试试它能不能弄断。经过他们的试验,石头对那僵尸并没有什么用,然后就是用麻绳也绑不住它,这样的怪东西要怎么才能弄死啊?

“头,我觉得用火攻可能有用。”一个捕快盯着那越来越近的僵尸道,“我记得野兽怕火,这东西……”

“没错!”捕头也想到了,只是去哪里拿火呢?现在街上乱糟糟的,也没什么别的人了,火折子什么的他们平时又不会待在身上。于是他果断道:“既然是你的建议,那么就由你却拿火把,还有准备一些油来,我们拖住它先。”

事实上,证明头子这个分工是行得通的,他们在前面引那怪,然后手下去找火把来,那个怪不对是僵尸就那样被拖住了。

当那个手下拿了东西回来的时候,那些其他的捕快都已经差不多累死了,虽然一个都没有被僵尸咬到,可跑了一小时的马拉松你说死不死?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用菜油淋在那货身上用火那么一点,果然把它给杀死了。但他们都不敢相信就这么轻易把怪弄死,这么简单简直不科学啊?

纷争过去后,街上自然是一片狼藉,正当他们以为这事完结的时候,却又又更多的人……不对,是身上沾满了藤蔓和藤壶的人,颤颤巍巍地走了出来,看他们身上的泥土,好像和那个阿牛一样都是从地底下爬出来的。

艾玛,现在他们算是见识到什么是恐怖的绝望,了无希望的境况让他们停了手脚,呆呆地看着那些个僵尸涌来不知要怎么做,或者要做什么好了。

不过作为一个专业方面表现的不错的捕快来说,过人的冷静是首要条件,他们在短暂的发愣之后,还是比一般人快得多地醒来。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人是想死的,就算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你还是想挣扎一下的吧。

于是,他们果断转身就逃,也不管什么方向不方向的了,总之离开这条街就好。捕快们就这样逃了,可并没让那些僵尸停下来啊,这就苦了那个卡普空饮食集团的祖先了,他只能把饭店的门关起来,惊慌地把所有能找到的重物都塞到了门口去,并且把所有的窗子都关了起来,他和伙计们都尽了全力,才勉强挡住了那些僵尸的敲门。

“老板,我们……我们安全了吗?”一个伙计神色非常慌张地说,“怎么办呀,我好害怕啊!”

“对啊,老板这都是什么事啊?他们怎么变成了那样的疯子?”

这样的问题他自然不能回答,但他已经隐约知道了事情的大概,小伙子说的事情都是真的,因为他记得,记得那些僵尸的面孔,都几乎来过他的饭馆里面吃饭,是他的客人,那么问题的重点是应该出在五指芋头哪里了。

那东西为他赢得


状态提示:第一百六十三章 皇帝与我同在--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