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近身狂兵>第二百二十八章 兄弟情

当然,不仅是宋家,首都的各大家族都或多或少的出现了类似的一幕。

不过,这一切都跟引起这一场风波的蓝锋无关。

现在的他,只想开着车,快点到达那个地方,然后喝酒吃肉。

奔驰着一路疾驰,速度快到了极致,周围的景色不断地变换,也不知道开了多久,最后驶入了一座荒山之中,停在了山脚下。

“上山。”

蓝锋大手一挥,直接带着孙杰上了山。

以蓝锋和孙杰两个人的速度,不到半个小时,便出现在了山巅之上。

而此时,正值夕阳西下,远远地可以看见远方天际的一片红霞。

山巅之上,堆满了各种各样布满了尘埃的酒瓶或者酒坛,密密麻麻,难以数清,就好似有人曾经在这里喝过无数次酒一般。

即便是隔着老远,也能够闻到空气中弥漫的酒香。

在山巅的悬崖边,一名腰侧缠着白色绷带,身穿墨绿色军装的青年坐在那里,抬头遥望着远方的天际,配合夕阳下的余晖,衬托出他无边落寞的背影,孤寂中透露着凄凉,凄凉中透露着哀伤。

隔着老远地看着那道背影,蓝锋的身躯微微一颤,然后迈着步子走向前去,坐在了他的身旁。

夕阳西下的余晖下,一左一右两道背影此时身上的气质皆是一模一样。

孤寂落寞,凄凉哀伤。

愣愣地看着那两道身影,感受到他们身上的气质,孙杰原本迈出的脚步却是不由自主地收了回来,然后静静地坐在了一旁。

这是仅存的两名龙刺战士的重逢。

……

“队长。”

看着身旁坐着的蓝锋,望着他那经历了战火风霜的脸庞,青年紧握了握拳头,深吸一口气,淡淡的声音则是从他的嘴里传出。

“狼王。”

蓝锋伸出手掌重重地拍了拍青年的肩膀,脸庞上布满了笑容,然后掏出两支香烟,一支递给青年,一支叼在自己嘴里。

青年微微一笑,掏出一个斑驳无比的老式打火机,轻轻地将两支香烟点燃。

这名青年,正是秦阳,曾经龙刺特种部队的狼王。

在齐云山脚下,在谁也没有察觉到的情况之下,蓝锋和秦阳上演了一场兄弟相残的大戏。

当然,并不是说从最开始的时候两人便开始在演戏,当时两人的的确确是真情流露。

不过,从蓝锋说出那句:“将你的武器拿出吧,在我眼中,狼王不是懦夫,绝不会逃避任何一场战斗”的话语时,便代表了他对秦阳的肯定和原谅。

也许,在别人看来蓝锋的这句话语并没有任何的漏洞,可是身为龙刺队员的狼王秦阳,和蓝锋拥有无比默契的秦阳却深刻地明白那句话的含义。

也许,在这五年的时间蓝锋的确有怪过他,怪他不联系自己,不跟自己解释,可是当蓝锋见到秦阳的那一刻,到后面秦阳苦苦压抑真情流露时,蓝锋明白了一切。

秦阳是他的兵,是他的兄弟,他能够感受到那份一直未曾改变的情义和双方心中的痛苦和决然,所以蓝锋说出了那句话。

之所以蓝锋当时并没有和秦阳相认,反而是上演了一场兄弟相残的大戏,实则是蓝锋在下一盘棋,他和秦阳的关系还不是暴露时候。

于是乎,两人之间进行了一场在别人眼中看似无比惊险的对决,并且双双负伤。

同时,为了让人们相信他们两兄弟反目成仇,两人皆是下了狠手,让对方严重挂彩。

而且,在两人对决同时施展出龙之刺擦身而过的瞬间,进行了短暂的眼神交流。

以他们的速度,其他人根本就不知道。

而交流的内容就是约在这个老地方喝酒。

所以,在齐云山事件结束之后,蓝锋来到了这里。

这个曾经充满了无数欢乐和笑语的地方。

这个曾经布满了无数龙刺队员脚印的地方。

这个曾经无数龙刺部队每次出任务前和完成任务后相聚喝酒的地方。

春去秋来,年复一年。

这个地方经历无数的风雨,但是依旧残留着龙刺部队的气息。

任由烈日如何的爆嗮,风雨如何的冲刷,都无法抹去他们曾经的存在。

因为他们是盘旋于天际的巨龙。

因为他们是华夏最锋利的刺刃。

因为他们是守护这片天地的龙刺。

那些挥洒的血泪和汗水,即便是时间也无法抹去。

可是,曾经人数众多的强大队伍,如今只剩下孤零零的两人,迎着风雨,勇敢前行。

沉默中透露着压抑,无声无息。

刺鼻的烟味儿吹散在风里,耳边似乎还徘徊着曾经的欢声笑语。

“队长,每次都是你和狼王最后一个到。嘿嘿,带酒了没?”

“要不是我和队长最后一个到,你们能够有酒喝吗?”

“喏,刚子,这是你最喜欢的女儿红。”

“喏,小邓子,这是你最喜欢的江津白酒。”

“幽灵,这是你最喜欢的茅台。”

“楚南,这是你最喜欢的老白干。”

……

“你们知道为什么刚子喜欢喝女儿红吗?”

“为什么?因为这个家伙想女人了呗。”

“哈哈哈……”

“滚你妹的,老子明明在想什么时候结婚。”

“要不明天?”

“等这次任务结束后吧。”

……

“那你们知道为什么小邓子喜欢喝江津白酒吗?”

“因为我是江津人啊。”

“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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