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穿到古代娶男妻>第16章 .打算

后日去定远侯府拜会,商量府邸的修缮、整理,以及送聘礼的时间,本来这些事情少不得媒人的参与,可他是皇上赐婚,又刚分府单过,情况特殊,所以只得亲自上门了。

但总不能空手而去吧?拿些什么礼物好呢?刘朝明跟陆老师商量了商量,他娶的是男人,送头面、首饰什么的显然不合适,陆老师提议送几坛刘朝明自己酿的白酒。

自从陆老师喝过他酿的白酒之后,就再也不沾外面卖的酒了。刘朝明酿造的酒清澈透明,回味悠长,喝之前既不用筛,也不必温,想喝就喝,太好了!偶尔外出访友,带上两坛子,友人无不大加赞赏,陆老师也倍觉脸上有光,简直口爽心也爽。有刘朝明这个学生在,喝酒可以敞开喝,还不用付钱,又能时不时地一饱口福,除了他胸无大志外,真是再好不过的学生!

刘朝明当然清楚陆老师对他酿造的酒的评价,单看大多数的酒都进了他的口就知道怎么样了。他这个提议刘朝明也觉得不错。

古代人酿酒一般都是糖化、发酵的压榨酒,少了过滤、蒸馏的步骤,酿出的酒水浑浊,酒渣较多,味很淡,度数小。古代某人一连几大碗的喝酒,实在是因为古人酿的酒度数过低,才有此现象,和现代某些酒量大的人是不能相比的。

刘朝明酿酒除了像古人用纯粮食酿造之外,在此基础上多加了好几道工序,去渣,蒸馏,催发时间也更长些,酿出的酒味道醇香浓郁,口味丰满,入口绵甜、纯正。不过,因他采用的是现代酿酒的步骤,酿造的白酒比古人的酒度数高多了。如果古人突然换他酿的白酒像以往那样大口饮酒,结果只有一个:酩酊大醉!

所以,刘朝明准备带四坛白酒,再带四坛果酒,其中两坛苹果酒,两坛梨酒。苹果酒黄中带绿,梨酒是金灿灿的黄色,各有一种水果的清香,度数也低些。先喝喝果酒适应一下,再喝白酒会比较好。当然,刘朝明会委婉地建议,怎么喝、喝不喝他就管不着了。

此时的刘朝明万万想不到,他的酒竟然在婚后引出了一场轩然大波,让皇后又一次把魔爪伸向了世子,而刘朝明也因此捶胸顿足,悔不当初。

当然这是后话,此刻谁又能预料到将来呢?

除了送几坛酒,还可以送一小篮嫩玉米,毕竟玉米在大越朝是稀罕物,送这个也不会拿不出手。陆老师昨晚回来得晚,没赶上吃,现在一听说玉米可以吃了,赶紧吩咐小厮晚上煮几个,也好让他饱饱口福。当然他吃了后,由于从没吃过,也是连连称赞,吃了两个不够,还要再吃。刘朝明赶紧拦住,告诉他吃多了会闹肚子,陆老师这才作罢。

刘朝明回到自己的院里已是月上中天。望着满天的星星,刘朝明感叹古代的环境真是太好了,没有噪音,没有雾霾,清爽宜人。他缓缓踱回屋内,下意识地摩挲左手腕处的月牙形印记,不多一会儿,小二室又出现在眼前。它没有像第一次那样突然消失,任你怎样抚摸月牙形印记都毫无动静。刘朝明对于现在能时时看到小二室感到很满意。

他慢慢地扫视一遍屋里,视线停在一个军绿色的细长形的盒子上。里面是一把军刺,是他装修好两居室后,邀请公司的哥们儿来认门时,他们编程部的总监送的,还附带着一个防狼喷雾。当时他听说后都有些无语,心说他一个大男人,要什么防狼喷雾啊!现代用不上,难道在古代可以用得上?好吧,也许不排除这个可能。

刘朝明用意念拿出那个军绿色盒子,打开,拿出这把据说非赝品的军刺,它呈三棱形,带血槽,刀身不反光。是男人都有一颗热血的心,他曾经特意上网搜过军刺的介绍,前窄后宽的体型、刀身侧面的血槽、刀刃根部的锯齿……使三棱刺成为最厉害的军刀之一。它是致命的凶器,因为在冶炼时加入了一定量的砷元素,即使只擦伤敌人的皮肤也很难愈合,所以江湖上曾流传“军刺浸泡过毒素”的传说。

刘朝明看了片刻,把它又放回盒子里,但没有放进小二室中。军刺杀伤力巨大,在古代这个冷兵器时代,算是无价之宝。而他除了射射箭、骑骑马之外,军刺对于他没什么用处,跟着他只能使宝物蒙尘。世子武艺出众,想必是极喜欢这些刀刀剑剑的。

所谓宝刀配英雄,就送给世子吧,算是他向世子示好的敲门砖。

第一次上门要带的礼物和聘礼单子都定了下来,刘朝明的心里稍微放松下来,晚上安心得睡了一觉。

因为拜帖上写明是后日去,所以刘朝明在早上醒来后,决定扩建蔬菜大棚。原先只有他一个主子,再加上陆老师和教武功的师傅,以及别院里算上护院总共四十几个人,他只建了两个大棚,却足够他们每天都能吃上蔬菜。

但过不了两个月,他就要迎娶世子,到时不定世子会带来多少人呢。像他那样的身份,伺候的人肯定不会少。两个大棚只供应他们够吃,加上世子那一帮子人肯定不够。因此他计划再建上六个,一是自己吃,二是他打算卖新鲜蔬菜过过赚钱的瘾。

把世子娶过来后,他不可能还像以前一样关起门来自己吃,和外界基本没有什么联系。比如定远侯府,到时候名义上可是他的岳家,他在自己府里吃独食,却一毛不拔不送些给岳家。世子带来的人会怎么想,传出去还不知道人们又会怎么说他呢,他是想高调行事,但不代表他想以毁坏名声为代价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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