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科幻未来>光明宇宙>第三十二章 同道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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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云海,外面看,一片祥和,一踏足,便是风云巨变。

到处是游走的电蛇,不时还有天雷滚动。

“轰!”一道天雷落下,地面被凿出一个窟窿,但是,地面的窟窿,一会儿便重新愈合。

云海的中心,一把玄铁大剑插在地上,一位美男子倚着大剑,拿着酒葫芦,在开怀畅饮。

他是道宗中无敌的存在,独孤胜。数千年来,独孤胜对战过各大宗门的弟子,从未败过,他是道宗内所有男弟子的梦魇,又是所有女弟子的梦中情人,是最佳道侣,是暗恋对象。

在独孤胜的头上,有无数的光环。

独孤胜,穿着金色的蟒袍,一副放荡无错 ..不羁的模样,不时砸吧嘴,称赞葫芦中的美酒。

“好酒、好酒,没白挨揍,当初得来这葫芦可真不容易,我可是冒着生命危险,才从老家伙的手里,偷出来这么一个。真没想到,这一般的佳酿,一旦装进葫芦里,便变成了神酒,喝一口酒,我感觉浑身的力量饱满。我的宝贝,爱死你了。哎!我的实力,就是遇到了我师父火棍道人,我都能从容退去,况且,哥哥偷师百家,怎么说,实力还算不错,可连藤老的一招都抵挡不了。真是特奶奶的变态,藤老就是一老怪物。”独孤胜一脸的醉态,抱着酒葫芦说道。

这还是那个高大威猛,英俊潇洒,一瞥一笑,便迷倒一片女弟子的不败神话独孤胜么?幸亏,女弟子们没看到眼前的独孤胜,要不然。肯定会疯掉不可。

堂堂独孤胜,道宗弟子中的第一强者。连皇族的皇子,很多挑战他的,都被揍得乖巧无比。更是直接被天神学院看重,可直接免试进入天神学院的天才。

现在,偏偏是如此模样:就像是一位长不大的小孩子,又像是一位世俗的无赖,还是一位小偷儿,偷藤老葫芦的小偷儿。

独孤胜,隐藏太深。在女子面前,他从来都是翩翩公子,甜言蜜语,飘然出尘的样子,博得美女的倾心。因为,男人不装,女人不爱。

额?其实,独孤胜,他小的时候。本来就是一名流浪街头的孤儿,为求生存,他偷过富人的钱,用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骗过小姑娘手里的糖葫芦。十几岁时,他还赢得富豪家女儿的青睐,那富豪女儿更是非她不嫁,但是独孤胜却一副凌云壮志的样子。借口道:好男儿当四海为家,游遍天下,自己扔下那富豪女儿。逃之夭夭了。就在独孤胜离开之时,那富豪家的闺女,还为他哭得死去活来的,后来那女子更是拿着大量的钱财,也追随者独孤胜四海为家去了,其实是女儿思春,找他去了。

其实,这些事,只有独孤胜自己知道,这小子,根本就是个混蛋。事实是,因为那姑娘的屁股不够翘,嗯,就是屁股太小,独孤胜才不要那女子,自己跑路的。

这不,后来机缘之下,独孤胜来到了道宗,他看上了道宗的好待遇。一个人装的勤勤恳恳,整天奉献殷勤,给一位长老免费打工,然后深得长老喜爱,便踏上了修仙的道路。不过,这小子确实变态,在道宗招徒时,他竟然被测出是天灵脉,由一个打工的小仆人,逆袭成为掌门火棍道人的徒弟,直接从土鸡变成了凤凰,从此修行路上,更是强的一塌糊涂,让所有的弟子汗颜。…

历数独孤胜的经历,简直就是一部修仙界的励志书。

白色云海,称为雷霆云海,这片东西,之所以有天雷存在,全都拜独孤胜所赐。

曾经的白色云海,根本就没有天雷,有的只是不时降下的细长的黄色细小闪电,那闪电最多能将进入此地的人击成重伤,是为了禁止让弟子进入此地的。

禁忌之地,其实只有前面三层的试炼,而这雷霆云海,是一道阻止弟子进入雷霆云海深处的天雷湖的墙壁。

独孤胜,因为好奇,一个人闯入了雷霆云海,进入了此地的深处。在那里,他看到了一根翠绿晶莹的葫芦藤,那葫芦藤从地面攀向了天空,上面还挂着几个清脆的葫芦。独孤胜当时偷走一个葫芦,但是他逃离时,被藤老抓住了,直接被一阵狂揍,揍得他在洞府躺了整整十几年,才把实力恢复到了巅峰。

自从独孤胜以后,雷霆云海便突然出现了滚滚天雷,这可是天雷,虽然这天雷看起来很弱,但是任何一道,就是真仙来了,都是要被重创的。

可怜了姬冰玉,还不知道,她早就闯完了禁忌之地的所有历练,还在苦苦挣扎,试图进入雷霆云海呢。这一切,都是因为独孤胜。

独孤胜,后来发现自己获得的葫芦,居然是一个巨大的宝贝,他甚至都怀疑,那得到的那个葫芦,应该跟师傅火棍道人身上只有的那个葫芦是一样的。

伤好后的他,辗转反侧,独孤胜,一直忘不了,那葫芦藤上千米处的紫色葫芦,奈何,上一次,当时他刚爬上了那紫色葫芦的地方,便被莫名的法力给击落到了地上。此刻,实力提升的独孤胜,决定去偷那个紫色葫芦。

“轰!”

一道天雷落在了独孤胜的身上,独孤胜的皮肤,瞬间被劈成了黑色,衣服化成了飞灰,他快速取出一件衣服,换到身上,然后猛喝葫芦里的酒。

“该死,该死的天雷,当了我的路,幸亏有这葫芦在,要不然,非被劈死不可。”独孤胜嘀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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