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顽贼>第四百三十章 大礼

崇祯六年的腊月初六,一封通过长城边驿站的加急报告送入乾清宫。

这封信是曹化淳从西宁送来了,看得出来沿途军兵驿卒不敢怠慢,仅仅用了六天时间就送到北京。

其实他送的信里,没什么重要情报,否则书信也无法从河湟经过审核送出去,信上的内容只是跟崇祯汇报了一下刘承宗准备婚礼的进度。

除此之外,就是建议皇帝下诏,从兰州采买一套亲王婚礼的仪制,赐给西宁。

曹化淳到新城也有段日子了,他能感觉到,刘承宗这个武装集团的气质,跟上次见面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元帅府的优点很多,他们军队战意高昂、装备精良,而且有了稳定的粮食收入与军工制造,比从前更加强大,说翻天覆地一点都不夸张。

但他不是来给叛军找优点的,恰恰相反,他此次出使必须找到叛军的缺点。

以过去的狮子军为例,曹化淳倒是勉强找到了一个缺点,那就是元帅府将官对他的态度更好了,敌意降低了。

在过去狮子军对朝廷的态度是首要敌人、绝对敌视,但是这次曹化淳进新城,不说受到良好的待遇,至少他跟许多高级将领、锦衣番子与元帅府护兵聊些与军政无关的寻常事情,都可谓相谈甚欢。

想想也很简单,人的思想是可以通过舆论引导的,在青海,他们的首要敌人是蒙古,但大元帅的对外政策不是敌视消灭,而是以吞并手段搞共同体,这种政策本身对他们的稳定没有太大益处。

但胜在兵精粮足且建立政权,体现在人们的行为上就是追求升官发财。

元帅府没有人以升官发财为耻,下起守门小兵、上至将校官员,每个人都毫无忌讳地追求升官发财,不惜为此操练、学习、做事。

他们信奉自己有堂堂正正追求财富与权力的能力,更相信大元帅能给他们证明自己的机会。

说实话,曹化淳原本是想以朝廷为例的发现元帅府缺点的,但后来发现以朝廷为例,根本找不到元帅府的缺点,甚至于追求升官发财是不是缺点,在他心里都成了疑问。

这本不应当是疑问。

曹化淳十三岁进宫,自幼在内书堂学习,教习都是翰林院的进士,不要说琴棋书画,儒家经典也不弱于秀才。

读书人讲究的是诚意、正心、修身,升官发财应该是人生的过程而非目的,换句话说就是人生应该有比升官发财更高级的追求。

但比起朝廷标榜诚意、正心,实则意不诚、心不正的风气,曹化淳实在不知道赤裸裸的追求和暗戳戳的猥琐,究竟哪个更胜一筹。

不论如何,曹化淳都认为,元帅府此时上上下下,在精神思想上都比狮子军时期更加混乱。

首先是刘承宗婚礼筹备的仪制早已僭越,那身做工精美的暗纹皮袍,虽然是暗纹,曹化淳还是能看清楚那十二章纹,他对那东西最熟悉了。

龙啊蟒啊,没有什么关系,在大明这些玩意不是随便穿,但不说棉甲戎服的团龙纹,单就飞鱼斗牛蟒袍龙袍这些赐服,能穿在身上的人太多了。

只有十二章纹,是从舜帝到大明,仅有秦代中断的帝王仪制,只有皇帝才能把十二章齐齐穿在身上。

尤其在刘承宗提到刁民之说时,他能明显感到巨大的危机感。

那些话不是说给他听的,而是说给当时在院中落座的帅府诸将听,唤醒人们潜藏在心里对朝廷的敌意,引导元帅府治下军民拥有比升官发财更为高级的追求——变革天命。

消灭其口中不务正业不事生产霸占财富的刁民,为了更多人的幸福,为了让更多人有自由追求权力与财富的机会,顺天应人,发起东征。

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显然刘承宗是在统一思想,要把大义握在手里。

曹化淳看见这个时机,他想坏了刘承宗的事。

刘承宗过去以逃兵身份起兵反叛,违背了法律要被剿灭,但剿不灭的情况下,就算书信扔到崇祯脸上,崇祯也无法在道义上责难半分,因为欠饷吃不饱饭,这是朝廷没干好朝廷的事。

但如今时过境迁,曹化淳认为这场婚礼,正是削弱刘承宗反叛正义性的好机会。

他的意思是反正这会刘狮子僭越是板上钉钉,拦是拦不住了,不如由皇帝下诏从兰州采办,赐他一套亲王成婚的仪制。

最好再给兰州发一万套盐引,按国内盐价拨十万两从元帅府购三百万斤青盐,作为婚礼花费,以示朝廷对其厚爱仁义,做给河西内外看。

如此一来,将来刘承宗再想举兵,不说内部士民之心会让其束手束脚,至少河西士民官军对其抵抗必然更加坚决。

君君臣臣,就是国君做好国君的事,臣子做好臣子的事。

曹化淳觉得自己的建议很好,虽说元帅府的盐价比内地贵得多,但河湟的盐市是饱和的,刘狮子用这个牟利,盐湖的产量远超河湟消耗,用国内的盐价来买,尽管对他来说是低价,却是更大的市场,能赚到多余的钱,想来是不会拒绝。

而在朝廷这边,拨银十万,发引一万,成本最后由盐商承担,况且汉中发了大水,盐价高企,没准朝廷还能从这里头挣点钱呢。

崇祯皇帝的回信更快,仅仅用了四天就进入河湟,被驿卒交到在日月山祭告天地的刘承宗手里。

在这一亩三分地,曹化淳送信也好、收信也罢,都瞒不过刘承宗。

刘狮子知道他给皇帝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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