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顽贼>第三十三章 工伤

杨鼎瑞的家眷活得还凑合。

回去路上,刘承宗才知道,马车上妇人是杨鼎瑞的婆姨,仨娃娃有俩都不是他孩子。

有个男娃,是仆人清早听见哭声,从门口捡的;女娃是第二天捡的。

第三天门外还有哭声,但家里不敢捡了,就没开门。

到正午,哭声停了。

至于仆人,他们家有俩,是个老妈子带着侄女,杨鼎瑞的婆姨不坏,眼看杨鼎瑞来接自己,就把剩下的粮食都留给那娘俩了,在安塞城里看宅子。

就是女人和小娃娃的精神状态不好。

自打城外乱了,杨鼎瑞老婆就没出过门,家里的老佣人也没跟她说过外面到底怎么样,只是断断续续提过高迎祥来了、高迎祥走了,城外惨状一概不知。

直到她看见衙役拿着信物才跟出来,瞧见城外羊马墙里头扯地连天的饥民棚屋,过来口中不断对杨鼎瑞重复:“他们要吃了我。”

小娃也吓坏了,就是杨鼎瑞的儿子,仨娃娃只有这个小的到了能记事的年纪,路上没完没了哭,嚎得像个狼,让人心烦意乱。

离了大城,路上越走越荒凉,到饭点儿走十里地瞧不见个炊烟再正常不过,生怕小娃哭嚎引来强人,却止不住。

只能是小娃一哭,刘承宗就骑马往远处前出三五里路,去探探情况。

倒是没遇上贼,回程时在山口,遇见三匹饿得杆儿瘦的野狼,晃晃悠悠跟着他们,刘承宗和高显都没注意,等离近了再知道已经晚了。

有条狼窜出来在郭扎势小腿肚上咬了一口,拔腿就跑。

狼这种东西一般不敢在正面袭击人,毕竟立起来的人块头很大,捕猎是为了吃饭,吃饭是为了活着。

这道理对人对兽都一样。

没必要为捕猎玩命,通常狼会从背后咬落单的人脖子或腿肚,能一击致命最好,如果不能就在腿肚上咬一口,慢慢尾随等着人虚弱或失血而死。

不过这条动手的狼运气不太好,逃跑路线正好经过刘承宗身边。

这次他身边没跟着想跟野狼打一仗的细犬小钻风,刘承宗在马背上抽刀也很难够着狼,所以张弓搭箭,不过没等箭射出去就已经完事了。

被主人做了一套洗剪吹的红旗抬起后腿跳着给狼脑袋来了一蹄子负距离接触,差点把刘承宗颠下去,马蹄铁立了大功。

剩下两条狼紧跟着从山上冲了下来,受伤的郭扎势靠在车边抽出工具,一手持铁钩一手持短刀,他那娃吓得连哭都不知道了。

杨鼎瑞搂着孩子的婆姨倒是反应快,不受控制的大叫起来;杨鼎瑞反应稍慢,摸出佩剑准备防御,口中大叫追问郭扎势的伤势,叫他上车。

幸亏还有刘承宗和高显两个边军,他俩不但不害怕,对视一眼,两双眼睛都冒光,一时竟分不清谁是人来谁是狼。

早春天气还冷,他们的鸳鸯战袄都穿两年了,本来用料就不实在,久穿之下更不保暖。

边军能有什么坏心思?

谁不想给战袄添层毛皮里子呢。

毕竟全副武装的人类才是世界上唯一的顶级掠食者。

当锻打箭头通过七十斤重弓投射而出,极厚实的毛皮也变得毫无用处,刹那间止住冲锋打回原形,嗷嗷叫着向山头逃去。

刘承宗眼见猎物中箭,拍马就朝光山秃岭撵了过去,旋即射出第二箭。

高显更为果断,一箭没中,他瞄准的那匹狼朝山道慌不择路的逃跑也不气馁,同样拍马追赶,不停射出利箭。

倒不是高显射术差。

狼不像马,跑起来速度快、很灵活爱转弯,用弓箭很难射中,刘承宗射准也全靠手感,说白了就是蒙的。

谁射不准也不足为奇,最靠谱的方法还是拿个骨朵近身来上一下。

反正他们骑在马背上,只要追出去,狼总会累,累得跑慢点就能射准了。

不过这俩边军追得太过瘾,留下杨鼎瑞在这,一个头两个大。

环顾左右,没发现还有别的野兽出现,费了大力气帮郭扎势坐到车辕上,杨鼎瑞检查了伤口,手边刚好带了防备路上拼斗的金创药,不免一番涂抹包扎。

包扎还在继续,远处山岭上传来马蹄声踢踏,当马车上的人们转过头,只看见长笑里刘承宗单手提着只灰扑扑的四腿大毛团,骑在不堪重负的红旗背上打着呼哨,拽缰绳携滚滚土龙自山坡上驰骋而下。

而另一边的山口,高显的模样要疲惫些,他是两条腿走回来的,牵着战马,马背上驮着狼,一步一个脚印,还在地上留下一串血迹,恍然间让人以为他受了伤。

“这半天你们也不把地上的狼尸拾起来,还有这个,四十来斤的小东西。”

刘承宗人没下马,先把战利品搁在马车上,又左脚踩镫、右脚脱蹬的矮身在地上一捞,就像过去在鱼河堡受训战场捡拾落箭一样,把地上最早被红旗踹死的狼捡起,重重扔在马车上。

这招叫马上取箭法,是骑兵作战补充箭矢最难的一招。

除此之外还有两种,分别为弓梢取箭和弓弦取箭,弓梢用来取落在地上的箭、弓弦则能绞住扎到地上的箭,是骑兵必须掌握的技艺。

古东方尊崇的马背战士始终是全能骑兵,至少在大明边军的训练操典中,骑兵不但能挺着丈五长矛来一次挟枪冲锋、还要求在起伏不定的马背上用弓箭解决敌人,最后还得从马屁股摸出骨朵、马刀、鞭锏、斧头给对手天灵开个盖。

恨不得骑射、冲锋、单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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