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其实我是个作家>第九十四章 朴宰硕 感觉自己死定了(二合一)

被“赶”出少时宿舍后,李羡回家直接进了厨房。

想想刚才权侑莉那都快要结冰的脸色,李羡都忍不住想打个哆嗦,估计林允儿和黄美英百分之一百的要被狠狠地修理一顿了。为她们默哀吧!(~0~)

“唉,看来林小鹿和黄帕尼是无福消受我这正宗老京城炸酱面了。得了,我自己煮碗面吃吧。”

煮面、盛面、放菜码儿、放炸酱、拌面。真香啊!开吃!

“老李抛梨,老李老李抛梨……”

李羡刚挑起一筷子面还没来得及放嘴里,他的手机铃声就响起来了。

“唉,扫兴!”他只好先把筷子放下,然后把手机掏了出来。

“朴宰硕?现在才给我打电话,什么意思?”

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后,李羡接通了电话。

“朴副部长,你好。”

听到李羡的声音,朴宰硕连忙恭敬的说道:“您好,李公子。我……我……”

李公子?听到朴宰硕对自己的称呼,李羡有些惊讶的微微挑了一下眉毛,然后温和的对支支吾吾,紧张的话都说不利索的朴宰硕说道:“朴副部长,有什么话请直说,不用紧张,我很随和的。”

随和?可能吧!

“是这样的,下午您……”

今天下午,朴宰硕带着李羡来到tts待机室门口后,又跟李羡要了那两集剧本,然后就告辞去找台长汇报了。

看着李羡的剧本,jtbc电视台台长金泰中的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丝戏谑的笑意。

这李家大公子怎么想的呢?写小说,写剧本,这也太不务正业了。大韩集团那么大一份家业,将来难道要交到一个作家手里?呵呵。

而且,在金泰中眼中看来,李羡不仅作为大韩集团的继承人不合格,就连当一个作家都不合格。

虽然,他的剧本没问题。不但没问题,而且很好。但他居然想让林允儿来演女一号,这就完全是胡闹了。

看看kbs电视台凄惨的收视率,哪家电视台还敢请林允儿来演电视剧?

不过,这件事到底怎么办,要不要接受李羡的要求,还轮不到金泰中这个小小的电视台台长来做决定,他能做的,只有如实汇报。

随后,他让朴宰硕先去忙。等朴宰硕走后,他拨通了李在熙的电话。

“你好,哪位?”

听到电话中传来的有些清冷又充满威严的声音,金泰中连忙恭敬的说道:“李会长,您好!我是jtbc的金泰中。”

“哦,是金台长啊。那件事儿办的怎么样了?”

“回李会的版权……”

李在熙为什么会让jtbc的版权?这事儿还得从头说起。

李羡被李在熙赶出家门了,要挣够两百亿韩币才能回家。

这件事如果由罗美英或者李在熙自己去办,很简单。因为他们有的是人脉和挣钱的渠道,别说两百亿了,就算是两千亿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对于被赶出家门,还几乎没有任何工作经验和创业经验,而且还不学无术的李羡来说,想让他用两亿韩币去挣两百亿韩币,那简直比登天都难。

罗美英愁啊!

虽然罗美英很溺爱李羡,但她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儿子就是个纨绔子弟,整天只会吃喝玩儿乐。

所以,罗美英就想帮帮李羡,给了他一百万美金,让他去创业,就算失败了也不要紧,最起码能增长一些经验教训。

然后等李在熙气消的差不多了,罗美英替李羡求求情,李羡应该就能回家了。

毕竟,李在熙只有李羡这一个儿子,还能真的永远不让他回家?

可后来,罗。最重要的是,李羡写的小说居然有人看,而且人数还不少,评论区里好多催更的。

她看过之后,也很惊讶,原来自己儿子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这文采可以啊!

写的小说还挺有意思的,怪不得看的人还挺多。

但有一点让罗居然没签约,她想给自己儿子打赏都打赏不了。

那些写的不怎么样的小说都签约了,自己儿子的小说写的这么好,凭什么不给签约?!

罗站总部查了一下,然后发现不是网站不跟李羡签约,而是李羡不想跟网站签约。

至于原因,应该是不想和网站共享小说的版权。

自己儿子还真想卖小说版权挣钱?一部小说而已,能卖多少钱?

她让人查了一下,发现购买一部网络小说的所有版权,最多花超不过十亿韩币。

十亿?那李羡最少得卖二十本小说的版权才能挣够两百亿韩币了。二十本小说,那得写到什么时候?

想来想肯定不只是想卖版权这么简单。因为网络小说也可以出实体书,最重要的是能改编成电影或者电视剧。

难道自己儿子想进娱乐圈挣钱?罗美英越想,越觉得这个可能性极大。

以一本网络小说当敲门砖,然后和电视台或者影视公司合作改行当作家。

一旦由他担任作家的电影或者电视剧火了,他就可以成立个人工作室。

只要能有两三部优秀作品,工作室就算稳了,李羡在圈子里也就有一定的知名度了。

然后,工作室就能进一步扩展成娱乐公司,签约艺人,自己拍电视剧卖给电视台,或者拍电影去院线上映。

据罗美英了解,之前确实有作者这样做过,这也是她为什么会觉得李羡会这样做的原因。

可李羡能成功吗?不说别的,就连第一步,有没有人找李羡买小说版权都不一定。

但不管最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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