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我真的只是个网红>第九十二章 【流氓有文化】

苏功底和鉴赏水准的创作储备是足够的,甚至可以说是顶尖的那一拨。

她出身于国内系,同时担任着国内诗素养还是身份都备受尊崇。

这也是她在天娱的地位为何如此超然的原因之一。

如果不是天娱董事长是她姐夫,以她的身份也断然不会屈居于此。

毕竟严肃的传统文人还是挺瞧不上娱乐圈儿的。

是以,当看到这首《水调歌头》的时候,苏凤仪的反应,要远远比萧姝婧初见时的反应大得多。

表情严肃的苏凤仪沉默着,良久才拿起桌边的老花镜,慢条斯理的戴上,拿着歌词本的手都不禁有些颤抖。

萧姝婧和经纪人陈姐互望了一眼,彼此都有些茫然和错愕。

苏凤仪在她们的心中,一向温和、睿智,有那种书香门第大家出身的沉稳和内敛,什么时候见过苏凤仪这个样子?

实则怪不得苏凤仪失态。

实在是苏仙这首词的魅力太大了。

尤其正撞在了懂行的人面前,那种火力全开的感觉,不亚于虔诚的信徒见到了上帝。

“你刚刚说,这是徐朝涵给你准备的新歌?”

苏凤仪良久,反复咀嚼揣摩这首瑰丽浪漫堪称绝唱的词赋。

整首歌显然是以一首词改编而来,词牌名便是水调歌头。

是以看到词牌名,苏凤仪就明白了徐朝涵为何提出那么夸张的要求。

概因为,这首歌所有的精气神和魅力,都在作词之上。

徐朝涵明显是没把这首歌当音乐来合作。

谱曲演唱只是一种形式,而真正的价值就是这首词。

整首词其构思奇拔独辟蹊径,设景雄丽奇阔,立意高远,意境清新如画。

尤其是一句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更是蕴含劝慰世人的哲理,月亮尚有阴晴圆缺,人生又如何能事事如意?

最后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浪漫到极致。

苏凤仪敢笃定,这首词若是流传下来的,勿需多言,其作者瞬间就会被国内文学大家捧上神坛。

就是这么嚣张!

或许普罗大众感触不深,但是在文坛大家的眼里,这首词就拥有着这样极致的魅力。

水调歌头一出,余词俱废的评价是吹捧的?

真当另一个世界里,千年的光阴中,没有其它词赋挑战过水调歌头的位置?

但是它就像泰山一般,巍然不动。

“你们先回吧,这首歌我先琢磨琢磨。”

苏凤仪的声音都有些发颤,目光落在歌词本上,始终没再抬起头来。

萧姝婧和陈姐一脸懵,但是面对苏凤仪,还是乖乖的听话走人。

无怪乎苏凤仪失态,实在是太意外也太震惊了。

一个文学爱好者发现了水调歌头,就跟一个普通的科研工作者发现了新的元素一样。

至于其作者才二十多岁的事实,根本已经被她抛到了脑后。

拿出手机,直接打给了古诗词协会会长黄铭元的电话。

半晌电话接通。

“苏老师,别来无恙啊。”

对边传来温和的笑声,但是苏凤仪却根本没有寒暄的念头。

“老黄,我发现了一首词。”

“什么词?听你口气,水准很好?”

黄铭元的声音带着点儿笑意。

苏凤仪却是心脏砰砰跳。

“岂止是好?”

“要地震了!”

“——”

——

徐朝涵清楚水调歌头的魅力。

但是他绝不会清楚,这首词首次展现在世人面前时会带给人的冲击。

至于这是不是一首歌?

那完全就不重要了。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儿,以他的文学素养,还是避免和文学圈子沾边儿了,不然很容易露怯。

是以徐朝涵才决定发布歌曲版《水调歌头》。

其实若不是因为刻板印象作祟,有菲姐的《水调歌头》珠玉在前,哪怕以徐朝涵的淡然性子,也不会把这首歌的商业版权交出去。

但是萧姝婧的嗓音空灵甜美,这首水调歌头在徐朝涵心里真的不做第二人选。

虽然他现在勉强算得上是个歌手,但是真的和这首歌曲的意境实在是不搭。

徐朝涵可不希望一首经典被糟蹋了。

哪怕有一丁点儿的可能性。

《水调歌头》这首歌怎么说呢?

它是那种,可能商业价值不太高,但是绝对会口碑爆棚的歌曲。

哪怕再挑剔的乐评人,你也不可能找出一丁点儿的瑕疵。

不然,分分钟就会被大众质疑成傻逼。

小雪飘零,徐朝涵没有开自己的迈凯伦,而是坐在副驾驶上。

周维清坐在驾驶位开着车子。

周维清开车很稳,一板一眼的,虽然磨磨唧唧,但是一直压着最低限速。

不过这丫头没安静的时候儿,一惊一乍的,搞得徐朝涵想眯一会儿也不成。

“早知道今天下雪,晚两天再说了——”

周维清用力把着方向盘,路面湿滑,开起来有些发飘,让她有些紧张。

“你成天呆在家里吃吃喝喝的,出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也好,要不然早晚胖成猪。”

徐朝涵百无聊赖,有一搭没一搭的搭茬。

“姑奶奶消化好,怎么吃都不胖——”

周维清闻言得意的挑了挑眉毛,但是目光还是专注的看着前方。

徐朝涵的目光就慢慢移了下来。

啧了一声,扭过头去。

周维清虽然看着前方,但是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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