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太史公曰王爷请绕道>第四十四章 傲娇一时

“天哪,我没眼花吧,刚刚是不是有几个人......”

“他们不要命啦!这要是被官老爷们抓到可是要坐牢的!”

“瞧那嚣张的模样,定是背后有人的!不然,想咱们这种老百姓,连个马都没有,哪里敢干这种事儿呀!”

“话是这么说,可是......我瞧着好像那谁的摊儿被撞了一下,东西散碎了一地,可那群家伙愣是头也没回的就跑了,可真够缺德的!”

“当街纵马的哪个不是黑了心肝没了良心的缺的货?!都当咱老百姓的命是贱命吗?”

......

一时间,街上议论纷纷。

朔方县虽然是朔方郡的首县,算是旷远的北地多郡里人口较为稠密的县城了,可这里到底远离天子脚下,平日里在街上来回走动的也不过只是平头百姓罢了,大白天的在闹市里驭马狂奔,自然算是极为罕见的事情。

其实,这么说的意思,并不说说天子脚下就可如此任意而为了。这种事情,在京中也不是合法的,在闹市里驭马狂奔无异于扰乱社会治安,还容易造成人命官司。只不过,京中官爷们多,而且经常会有谁家有什么急事,因此京中的百姓多见怪不怪了,遥遥听到有车马的声音,就会习惯性地避让开来。而若是没造成什么人命案,京兆府也没胆子去为难这家的少爷那家的老爷的,大家都是为官者,官官相护的道理彼此心里都明白。

只不过,这种事情因为在偏远的朔方县极其少见,有些人成年也碰不上这么一次,是以,百姓们一时都惊得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无不傻愣在原地。

阿绫也跟着周围的百姓一样,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不过她“不知道怎么办”的事儿,可和那些人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对于她而言,事情的症结,出在她一旁的某个无比那啥的男人身上。

她看着自己被某人像垃圾一样甩开来的手,简直就是一脸莫名其妙。

刚刚抓她手腕的人是百里臻,甩开她的也是百里臻,这个人什么鬼操作啊,他到底知不知道,做这种事前,是需要征询过她的意见,问过她的感受啊。

简直比刚刚过去那群当街纵马的混蛋还要过分,至少,那群混蛋不是针对她的。可百里臻这家伙,呵呵,那铺天盖地的针对,就差没写在他那张脸上了。

他真当她的手是想拉就能拉,想放就能放的啊?做他的青天白日大头梦去吧,一次拉黑,永远封禁,没商量的!

而另一边,百里臻看着阿绫那张一会儿变了好几个表情,且无论哪个表情都郁闷无比的脸,倒是意外地扬眉吐气了。

看她吃瘪,他舒坦。

——这都什么人呐!

是,没错,虽然他是个男人,可没说是男人就非得心胸宽广吧,他就是那种心胸不宽广的男人。不仅不宽广,还特别小心眼儿。只不过,一般人是没那个资格接受他的小心眼儿的。

他可是还清楚地记得,在山上那次,这个丫头自说自话拉了他的手腕好久,而后又忽得以一种特嫌弃的表情扔开的事情。

她难道当他的手是想拉就能拉,想放就能放的啊?

他现在的所作所为,不过是以牙还牙而已。而且,说句实话,他的行为,比之于当初的她,显然已经客气多了。不仅没有那么激烈,而且也没特意当着第三者的面儿,不像她,在楚子寻那小子面前,害他没面子。

回想起楚子寻那放肆的笑声,百里臻就觉得,方才自己下手太轻了。

他们俩,显然一时都是谁也不能服了谁的,于是,阿绫瞪着眼睛看百里臻,百里臻却也没回避她的目光。

“夫君这是作什么?”阿绫还不忘他们二人都在“戏中”呢。

“你手上方才有蚊子。”百里臻简直比阿绫还睁眼说瞎话,直接就面不红气不喘地,将阿绫方才那个瞎得不能再瞎的“看蚊子”的借口,还给了她。

“那—可—真—是—多—谢—夫—君—了。”阿绫一字一字,说得咬牙切齿。她听了这话,只当百里臻要将之前瞪他的事情报复回来,却并不记得自己在神龙山上做的“那桩事”。尽管如此,仍不妨碍阿绫在心里痛骂百里臻是小心眼儿。

她要真是他媳妇,就得让他知道“傲娇一时爽,追妻火葬场”的感觉。

二人的目光,依然在空中“噼里啪啦”地电闪雷鸣,不知道的,从远处看,还以为二人是“深情对望”呢。

就比如隔着老远守着他们俩的一队侍卫,现在早就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完全跟不上跑得比兔子还快的剧情发展了。

而在阿绫和百里臻互相用眼神鄙视对方的时候,怔忪了好一会儿了,街上的百姓这会儿才终于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尽管那驾马的几人早就远到不知哪儿去了,人们的议论声还是如之前一般,响彻在街头巷尾,没有停止迹象,还隐隐又愈演愈烈的趋势。

甚至,方才坐在街道两边儿的茶馆里喝茶的人,还晃着手里的茶碗,颇为闲适地探出头和外面街上的行人论一二三呢。他们是视角独特的旁观者,看得比路上的人清楚。

论着论着,就开始扯东扯西了。

“我看,八成就是那个小舅爷干的。”

“感情,你刚才瞧见脸了?不能吧,我挨在旁边儿什么都没瞧着。”

“你没瞧见是你视角不对,我处得远,反倒比你哪儿瞧得清楚。再说了,这种事情,除了那缺德孙子,谁还会干?还用得着眼睛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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