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一般,天下……”李云心脱口而出,然后及时地反应过来了,连忙用手捂住嘴巴,把“第三”吞了回去。她转了转眼珠,补救道:

“天下人除非极个别黑透了心肠的,谁能不恨人贩子呀!”

穿着大红色骑装的英气少女点了点头,笑呵呵地看着李云心,继续夸奖她:

“你不光心地好,胆子也大,很对我的胃口!”

李云心对英气少女也很有好感,人家搭了梯子,她岂有不上的道理:

“小娘子过誉了。今天多亏了您二位的仗义相助。若是没有您二位这样的好心人,我人矮腿短,别说跟人贩子斗了,跑都跑不掉!”

她也没忘了店老板:

“还有您也是心明眼亮的好心人。要不然,万一您要是信了那女人的说辞,把我赶出去,这会儿我指不定被那人贩子卖到哪儿去了!”

店老板笑呵呵地点头,故意逗李云心道:

“对了,那花架子,你还没赔我呢。”

“啊?”李云心傻眼了,众人看着她的表情,纷纷哄笑起来。

店老板饶有兴致地看着李云心,观察着她的表情。

李云心想了想,虽然自己是出于无奈,情急之下不得不为,但总不能指望让店老板承担无谓的损失,干脆把身上全部的铜板都拿了出来:

“我现在只有二十一文钱,不知道够不够……”

她看着店老板的脸色,又加了一句:

“如果这些钱不够的话,那您告诉我总共该赔偿多少。虽然我现在可能没有那么多钱,但我可以给您写个欠条,等我有钱了就还给您。”

李云心话说得干脆利落,痛快无比,心里却在滴血。

不由得哀叹自己实在是有够倒霉。

刚刚找到了一个小打小闹的生财之道,能做多久,能赚多少,还都是未知数,眨眼之间就背上了一笔债务。

好在现场不只有店老板和自己两方人,还有那富贵人家的妇人和那英气勃勃的少女,以及另外两三个客人在。

料想店老板应该不至于在众人面前狮子大开口,坏了自己在客人心目中的形象。

店老板一愣,显然没料到这一出儿。

他迟疑地问道:“你……识字?”

李云心懊恼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儿,她怎么又忘了,这时候可不是谁都会写字的现代社会呀……

看到李云心这个样子,店铺老板和客人们,都开心地笑了。

一边暗赞李云心机灵,一边也是善意地嘲笑她没有自知之明。

不过,那英气少女却似乎对李云心更为欣赏了:

“你不识字,都已经这般聪敏,若是识字,那还得了?”

李云心汗都下来了,这这这,这可如何是好?

自己是不能说自己识字的。

可若是说自己不识字,这也算欺骗吧?

朋友相交,贵以诚。若是日后,被人家发现了自己的欺骗,岂不是有损彼此的情谊?

不过,迟疑不过三秒,李云心就决定,还是认下来不识字比较好。

自己大小也算个穿越者,连这身份,都是假的。大可不必对这样一个小小的谎言感到愧疚。

而且,这也不完全算是说谎——这个世界的字,自己虽然认得,但不会写呀!

写书法,可是一门艺术!那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练出来的!

再说了,现在不认字,又不等于一辈子不认字。得从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嘛。

其实,别说自己了,就连家里的兄弟姐妹们,只要关系好的,她都想让他们能够读书识字。

男孩子可以送去学堂,女孩子虽然没有地方送,也可以在家自学么。

还可以让出去读书的男孩子,回来教家里的姐姐妹妹。正所谓教学相长,讲课的过程,也是一个让他们复习巩固的过程嘛。

只是,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读书真的是很贵很贵的。

自己手里这一点点钱,哪怕只送贤哥儿一个去读书,那也是远远不够的。

李云心没有犹豫多久,在外人看来,只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

她努力憋了憋气儿,让自己的脸颊红了一红:

“这位小娘子谬赞了。我哪儿有那么好啊?!”

说说笑笑之间,很快英气少女和李云心就彼此交换了名字。少女名叫于青梅,是于老爷的小女儿。今年已经十四岁了。

平生所爱,称得上一句不爱红妆爱武装。拳脚枪棒,骑马打猎,弯弓射箭,样样都喜欢。

李云心也老老实实地交代了自己的底细:

“拳脚枪棒,骑马打猎,弯弓射箭,我一样都不会……”

“那妹妹可是喜欢女红针黹?”

李云心的脸更红了,这回不用憋气:

“女红针黹我也不会……”

“你脸红什么,那些个劳什子,我也不会。”

两个小姑娘,越聊越是投机,很快就把头凑在一起,窃窃私语起来。

李云心很快就了解到,满头珠翠的妇人,是于老爷的夫人。家中的胭脂水粉,本来是有专人采买的。她来到这家铺子,其实只是一时兴起。

关键是于青梅在家坐不住,总是想出门。

要么就是出门骑马,要么就是出门打猎,要么就是出门逛街。逛街呢,她也不爱逛这些脂粉铺子,倒是对铁匠铺,武器铺之类的,情有独钟。

……

老于家那位“三爷”的帖子还算管用,衙门很快就来了几个差役,把被伙计们揪住不放的那个妇人给锁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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