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重生后学霸只想种田>第42章:为难女人

“长学,问你话呢,你哑巴了?”罗小凤不满的大声嚷道。

“我不想说,我怕我说的话难听,伤到金月。”叶长学把洗好的碗筷递给周婉琴,端着水盆出去倒水。

周婉琴默默地把碗筷放好,屋里收拾干净,转身出去。

开始的时候,周婉琴还做做面子功夫,打个招呼问个好,时间一长,她也懒得问,懒得搭理她,愿意干啥干啥,愿意说啥说啥。

“没事,长学哥,你说吧,再难听的话,我都听过,以前我有孩子,现在孩子归朱家,我什么都不怕,风言风语伤不了我。”刘金月瞅着周婉琴出门,故意扯着嗓子喊道。

刘金月也不清楚为啥,非要和周婉琴作对,可每当想起她男人,她就是心里不平衡,凭啥啊。

城里的那个有钱富婆她见过,长着一张刻板的男人脸,要不是她有头发,真的要误解她是个男人。

可就是这样的女人,把她好好一个家给毁掉了,她现在有钱又如何,她的儿子不归她,跟着公公婆婆住,她的丈夫不归她,跟着有钱富婆住。

只有她孤零零一个人。

连娘家都没脸回去。

刘金月没有听过那首“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的歌,即使她听过,她也会这么做,谁让别的女人先为难她了。

既然别的女人可以为难她,她就可以为难别的女人,不就是比谁比谁更加不要脸,谁比谁更霍得出去么,她虽然没有为难她的女人有钱,也没有她要为难的女人有貌,可她有肚子。

她可是生过双胞胎的女人!

她这样的女人,打着灯笼都难找!

谁家要是找到了,一定是祖坟冒青烟了。

刘金月带着对她男人的报复,带着对所有女人的怨恨,开始她的啃骨头之路。

没错,啃骨头。

对刘金月来说,叶长学就是她有生以来,史上最难啃的一块骨头,她决定给她失魂的人生一个重新开始的目标,拿下他!

“我不清楚宋二到底为啥看上城里那女人,不过他要说是因为爱情,我肯定会啐他一脸。

既然如此,那就别拿爱情当借口,真以为大家都是没文化的,他想当没志气吃软饭的怂包,那就光明正大说出来。

何必搞得谁耽误他寻找爱情,真是比旧社会的婊子还恶心!”叶长学进屋拿毛巾擦干净手,站着就是一顿猛喷。

叶长学说完话就直愣愣的盯着刘金月,已经做好挨打的准备,她记得印象中刘金月唯一一次的发狂,就是城里那个女人带着她男人回来办离婚手续的那天。

老实说,刘金月长得比较娇小,属于妩媚类型的,周婉琴则刚好相反,属于大家闺秀,端庄典雅,清新脱俗。

可那天,刘金月撒泼的场面,让叶长学印象深刻,并且终身难忘。

没文化的叶长学,第一次听妻子含着泪念一首古诗,那韵味,尽管他听不懂意思,可是诗里的意境,他不懂。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尾何簁簁,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生平第一次,叶长学觉得,他根本不了解枕边的这个女人,虽然同床共枕十多年,可是他似乎没有真正完全走进过她的心。

看似他把她照顾的无微不至,看似他给她一个温暖的家,可这些是她真正想要的么,他不知道。

为此,没文化的叶长学第一次放下男人所谓的尊严,带着两瓶二锅头,一包花生米,一盘猪耳朵,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敲开村里某个男人的家门。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叶长学说起那首诗,那男人却潸然泪下,叶长学反复追问诗里的意思,那男人却给他读了另外一段话。

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

叶长学听完很懵逼,“我没文化,你别骗我。”

那夜,叶长学喝的酩酊大醉,喝掉的不光有他带去的两瓶二锅头,还有那男人家里存着的很多烧刀子。

吐出的不光有胃里的苦胆汁,还有多少年淤积在心里的苦闷。

“唉呀妈呀,这大白天的,还有人呢,怎么着也得注意点影响,长学,再咋说你也是有老婆的人,不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还有没有点阶级兄弟的轻易,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啊!”吴有福吊儿郎当的跨进门槛,一进屋就看见两人搂在一起,当时的心就碎一地。

刘金月羞红着脸,恋恋不舍的从叶长学的怀里出来,含羞带嗔的瞪一眼叶长学,不好意思的钻进罗小凤的身后。

罗小凤和叶老太对视一眼,嗨,有门儿。

叶长学懵懵懂懂的站着,他刚才一直在想,为啥他找过那个男人之后,他媳妇儿就不让他碰,还不和他睡一个屋,对他冷冰冰的。

难道他媳妇儿到现在还介意那个男人,难道她一直就没有放下过那个男人,叶长学一时间心乱如麻,根本没有注意刘金月不知何时已经抱着他的腰感激涕零了。

吴有福大嘴巴嚷嚷的整个村子的人都能听见,叶长学顾不上吴有福,更不顾上刘金月,赶紧出屋去找周婉琴。

刚走到屋门口,就看见他媳妇儿匆匆忙忙的跟着人往外走,那人赫然正是闫国富。

你到底放心不下他!

还是说,你始终不曾放下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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