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归来之国士无双>第四百三十七章 那一道金光

第二天一早,李轩从毡房里面走出来,然后用力的呼吸了一口巩乃斯大草原的新鲜空气。

昨天塔基准备了非常具有诚意的欢迎仪式,不仅有乐队,还有伴舞的,而塔基和他的家人也都参与了进来。最后王安的妻子和孩子也加入了进来。

王安这一次来旅游是带着家人的,因为王安非常的忙,所以像这样的时候可是非常机会难得的,王安每一次出来都会带着家人,只是昨天的时候因为王安他们都是刚刚到来,所以王安的妻子和孩子都有些累了先休息了,一直到欢迎舞会到后半段才出现。

期间的时候,李轩甚至还表演了一番哈萨克的乐器,子涵甚至还伴了一段舞。

这时候,王安的儿子王磊一边拿着刷牙缸一边刷着牙走出了毡房,王安的毡房距离李轩的毡房不远,但也有十几米的距离,王磊则是一个单独的毡房,距离李轩的毡房也差不多是这个距离。

王磊见到李轩之后就打招呼道:“轩哥,你起来了?”

李轩点点头,然后笑着说道:“赶紧刷牙吧,牙膏沫都喷出来了。”

王磊闻言就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后开始了自己的刷牙大业。王磊今年十八岁了,刚刚结束了高考,下半年就要去上大学了,所以在升大学的这个暑假时间段,王磊是最轻松的,所以有时间来这里旅游,王磊还有一个姐姐,目前正在英国牛津大学读书。

而李轩在跟王磊说了两句话之后,就开始了锻炼,本来李轩是想要跑两下的,但早上的草原上面的草叶子上都有露水,所以不方便,李轩只能是在原地进行锻炼,打一打军体拳这类的。

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声嘹亮的马叫引起了李轩的注意。李轩立刻顺着声音望去。

远远地,李轩看到了一个金黄色的身影向着他奔跑过来,而且这道身影还是从东边而来,背后正是日出的晨光。

李轩看到之后立刻就惊讶道:“金光飞电!”

不错,这正是李轩的那匹汗血宝马,金光飞电。

此时金光飞电背对着太阳,日出的晨光照射在金光飞电的身上,让本就是亮金色的飞电浑身披上了一层金闪闪的锦衣。

金光飞电奔到李轩的面前之后,立刻就兴奋的打了一个响鼻,然后兴奋的在李轩的肩膀上蹭来蹭去。

李轩用手抚摸着金光飞电的鼻梁,然后问道:“没想到你居然在这里,这段时间有没有想我啊?”

金光飞电立刻很有灵性的有打了一个响鼻,然后点点头。李轩则是笑了一下。

当初李轩第一次见到金光飞电的时候,是在北京,那个时候金光飞电还只是六岁半,身体有些消瘦。现在已经三岁半的金光飞电已经完全步入了青壮年的阶段了。

马一般的寿命是人类的三分之一,差不多有三十到三十五年的寿命,超过三岁之后就是步入青少年的阶段了,五到八岁是马的最佳黄金年龄,相当于人类的二十岁到四十岁。一半的赛马根据不同年龄段的服役年龄,一般是三岁到十五岁是使役年龄阶段,超过十五岁就要迈入中年和老年了。

所以,现在已经三岁半的金光飞电,此时身体已经基本长成了,而且身上的肌肉含量也比以前多了不少,整个马的身体看着也强壮了不少。

而就在李轩和金光飞电交流感情的时候,王安走了过来,手里拿着水勒缰和马鞍。

李轩看到王安之后就笑着说道:“王叔,是你把金光飞电弄来的吧?”

王安点点头,说:“当然,来到大草原不骑马怎么行呢?”

听到王安的话,李轩笑了一下,然后从王安的手中把马鞍接过来开始给金光飞电穿戴上。

金光飞电属于大型马,肩高近一百七十公分,所以需要特定的马鞍。巩乃斯这里的马鞍是专门为伊犁马配置的,所以不适合金光飞电。

伊犁马也是中国的三大名马之一,拥有多种世界优秀马种的基因,但一般的肩高都在一百四十公分,最高的也刚刚超过一百五十公分左右,而且还是极少数,属于轻型马。

所以伊犁马的马鞍不是适合金光飞电的。

李轩把水勒缰和马鞍给金光飞电戴上,而金光飞电则是非常老实。

穿戴好之后的金光飞电好磨了一下马蹄,好像随时准备奔跑似的。

李轩则是回到了毡房里面,然后穿上了一双适合骑马的皮靴。

之后李轩一跃上马,李轩喊道:“架!”

金光飞电听到指令之后立刻兴奋的叫了一声,然后转头就开始向着远处狂奔而去。而在李轩的身后还传来了王安和王磊的惊呼声。

金光飞电那飞快的速度立刻成为了草原上的一道金光。

呼呼的风吹在李轩的耳边,居然让李轩有一种做车的感觉。

金光飞电的速度非常快,当初两岁多的时候李轩就测试过,金光飞电当时的巅峰速度是每小时五十三公里。现在三岁多的金光飞电的速度最起码提升了五公里。

这样的速度已经可以吊打全世界大部分马匹了,而且最重要的是汗血宝马最擅长的还不是速度,而是耐力,在同等耐力的马种里面,汗血马的速度是最快的,就算是号称世界上耐力最高的阿拉伯马都比不上。古代人说汗血马能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虽说有点夸张的成分在里面,但也足以看出汗血马的耐力是多么的高了。

李轩一边骑着马一边喊着:“驾!驾!好样的!飞电!”

好似是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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