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西北绝地狼王>第1章被猪拱了的人生

刘大能在出生后的第十八天的午后,吃饱喝足后在摇篮里正和周公卿卿我我难解难分时,却不料院子里忽然跑进一头金毛狼,那金毛狼不由分说,叼起刘大能就跑。

刘大能的娘刚从屋里取了针,准备出来到树荫下纳鞋底儿,就看见那金毛狼口里叼着个娃儿冲屋后的小树林跑了,她刚要大呼小叫说谁家的娃儿啊被狼叼走了,就见摇篮里刘大能不见了,她一下子就慌了神,腿一软就瘫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了,眼神直追着那金毛狼的影子到了山梁,然后那金毛狼跳下山梁就不见了。

原本以为刘大能被狼吃了,却没想到过了两年后,他竟然回来了,而且长得白白胖胖,粉粉嫩嫩,走起路来就像是一个小皮球一样滚来颠去。

当有人问他:“你为什么没被狼吃了?”

刘大能就说:“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没被狼吃了”

当你想从他嘴里得知更多他没被狼吃了的信息时,刘大能就紧紧地闭上嘴巴,不言不语,什么也不会再告诉你。

即使是他爹妈,也从刘大能的嘴里得不到更多有用的信息。

所以,谁都不知道刘大能在那两年里到底经历了什么。

后来也就没有人再提起这事。

今年刘大能十八岁,除去被狼叼走耗去的那两年青春,其他的十六年可以说过得很操蛋,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种操蛋的人生什么时候是个头,除了样子长得不好看,家里还穷的响叮当,喜欢多年的一个姑娘还跟别人结婚了。结了也就结了,刘大能最多难受个一年半载也就好了,最让他受不了的是姑娘竟指着他的鼻子说:“你就是一个好吃懒做的废物,连老母猪都不会喜欢你!”,这句话给刘大能内心直接造成一万点暴击,千疮百孔,星光点点,久久不能愈合。

于是,刘大能决定学习一门手艺,一门可以让他扬眉吐气的手艺。

然而学了两天木匠,三天瓦匠,四天画匠,五天杂耍后,他觉得师傅们的心都好黑,都不愿把真本事教给他,每天只是让他胡乱地打酱油,他自己也深知“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道理,于是他对这事也很释然。

在外面折腾了半年之久,最后他觉得还是回家跟他爹学杀猪比较靠谱。

刘大能的爹叫刘大壮,是个杀猪的,圆头肥耳,脑满肠肥,走起路来大腹便便,气喘吁吁,走一步总得停下来歇两步。在他的人生中,除了杀猪,几乎什么也不会干,这辈子将杀猪这门营生干的有声有色,有滋有味。

刘大壮经常语重心长地告诉刘大能:“杀猪是一门正经的手艺,不能失传!”。

刘大能经常跟着刘大壮出去给人杀猪,每杀一头猪就能得一副猪下水。

每次刘大壮将猪摁倒在地,准备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时候,刘大能总是躲在远处看,他害怕突然pēn_shè而出的猪血,热乎乎黏腻腻的腥臊味总会让他胃里翻江倒海,地动山摇。每当这个时候刘大壮就恨铁不成钢地骂道:“你这辈子估计都会是这个熊样儿,老子的本事后继无人了”。

刘大能不以为然,他认为他老子的那几下简直就是小孩儿在耍把戏,谈不上什么本事,只要胳膊抡圆了,把刀子扎进猪脖子里,这头猪就算是报销了,也就完成了杀猪的任务。

刘大能纸上谈兵,头头是道。

后来刘大壮得了一场病,再也不能出去给人杀猪了,刘大能就接替了他老子的班。对于突然接了刘大壮的班,刘大能的心里有些惴惴不安,他毕竟从来都没有亲手杀过一头猪,他不知道这样草率的接班对他来说是福是祸。

在第二天出师的前天夜里,他辗转反侧,整夜无眠。

刘大壮在被窝里和他老婆说:“我觉得刘大能就是个废材,不信你等着瞧!”,他老婆朝他蛋上踢了一脚,说:“大能再不济,也是你的种,那有当爹的这么说自己的儿子?”,刘大壮就不再说什么了,蛋疼了一晚上。

村东李寡妇家。

李寡妇看见是刘大能一个人来,脸上漂浮了一层不屑的表情,将她满脸的粉底冲的七零八落,过了好久,她才从牙缝中挤出三个字:“你行吗?”

刘大能拍了拍背上的家伙什,说:“你就等着瞧好吧!”

李寡妇将信将疑地将他领到猪圈门口,伸手指了指那头仰天躺着闭目养神的黑底白花的大种猪,说:“如果你今天能把这个货杀了,我除了送你一副猪下水,再加一颗猪头!”

刘大能觉得自己至少比他爹有出息,他爹给人杀了一辈子猪,除了得一副猪下水外,从来没人送过他猪头,刘大能觉得这起码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当刘大能的目光从李寡妇的脸上转移到那头猪上的时候,他发现那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睁开了铜铃似的猪眼,抖了抖猪头上根根如尖刺一般竖立的猪鬃,然后仰天打了个哈欠,就慢悠悠地站了起来,足有一头牛那么壮实,身高马大地死死盯着刘大能。

刘大能本已严阵以待的心竟然莫名其妙地颤了一下,就像是有人在他胸口用针尖刺进去一般,他的腿也没来由地抖了一下,他在心里暗叹一声:“这头猪真他么不一般,好大的气场,没想到第一次出师就遇到这么强劲的对手”,此时,他有点后悔接他老子的班了。

刘大能突然问李寡妇:“有酒吗?”

李寡妇脸上闪过一片犹疑,问:“你要酒做什么?”

刘大能咽了口唾沫,说:“壮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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