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逆流1977>101混不下去了

在友谊商店周边混了一天,虽然带过去试水的两百根巧克力卖完了,但滋味并不好受,差点没累成狗。

主要每批顾客都要浪费一番口舌。

这不是郭永坤想要的销售方式,太费劲了。

于是翌日,他又和王子强来到预定的另一个目的地——庐山。

再次登临庐山,周遭的景象完全不同,指的不是景色,而是人……

那叫一个多呀!

记得他上次来的时候,遇到的游客伸伸手就能数过来,但这次不管走到哪儿,都是乌央央一片。

这当然是《庐山恋》的功劳,彻底带火了庐山的旅游经济。

不过这是好事,人多才好,郭永坤就怕没人。

俩人背着双肩包,闲庭阔步在绿荫环绕的山间小路上,看起来如同其他游客无异,但只要遇到那种成双成对的情侣,就会立马凑过去。

“同志,给女朋友买根进口巧克力吧,人家国外处对象就流行送这个。”

老实讲,这年头的国人挺崇洋媚外的,每每这句话讲出来时,他们必然眼前一亮。

而正值热恋中的男人,在意中人面前总是很慷慨,成功率极高。

虽说他们一般只会买一根,但胜在不用太多言语,一边爬爬山、欣赏欣赏风景,一边巧克力就能卖出去,这才是郭永坤想要的销售状态。

好赚,不累。

于是接下来他们就在庐山驻点了。

……

河东市。

在市宣传部的强制要求下,侠客林杂志社被迫进行了改制,将原本的半月刊改为现在的周刊,减少了近一半的内容。

但增加的内容也有,那就是《诛仙》的连载,现在改为每周三万字。

最新的周刊已于昨日发行,全市的各处报刊亭,销售情况那叫一个火爆,形成了罕见的市民排队购买的现象。

仅仅一日,销售量就高达一万三千本,撸掉了市里大大小小所有的故事类报纸和杂志,稳居日销量榜首,打破了原有的记录。

河东文艺界沸腾了!

一家苟延残喘的杂志社,突然起死回生了不说,何以销量暴涨到如此程度?

有几家报社聪明,立马抓住机遇,将此事大肆报道,在他们的推波助澜之下,一股诛仙流几乎以无死角的强横姿态,暴力席卷整个河东市。

诛仙彻底火了,有人欢喜有人忧。

河东报社大院。

候晨这几天有些哆嗦,做事畏手畏脚,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各种懊悔就不用提了,他当初其实已经看出那本书的潜质,但专业眼光仍让他看不起对方的文笔,认为他们全市、乃至全省第一大报社,除了好故事以外,同样要注重文学素养。

但打死他都没想到,《诛仙》竟能火到这种程度!

老百姓好像根本不在乎文笔一样,甚至直接忽略了这一点,津津议论地只是它的故事。

如今街头巷尾,他都不敢正眼去看,更不敢去听,因为那些家伙每笑一下,他心里就咯噔一下。

最要命的是,就在昨天,侠客林撸掉了他们报社一直保持的日销售纪录,致使他们偏故事向的晚报,销量暴跌,惨不忍睹。

如今只希望王主编贵人多忘事,或是直接老年痴呆掉,忘记那一茬才好。

“咚咚!”

门外传来敲门声,侯晨心头一紧,用那种防贼般的语气问,“谁?”

“候编辑,是我,小陈。”

侯晨长出口气,笑道:“哦,是小陈哪,请进吧。”

从门外走近一个稚气未脱的姑娘,去年刚中专毕业,分配到他们河东报社,长相虽然十分普通,但背景很不一般。

侯晨也就恨自己结婚早了,不然这个安排到他手下实习的将二代,几乎没有逃走的可能。

“小陈,有什么事吗?”侯晨亲切道。

“哦,我没什么,就是王主编,他让你过去一趟。”

“……”

候晨猛地一个哆嗦,娘的,躲都躲不过呀!

“好,我知道了。”

脸上虽然依旧挂着笑容,但在小陈看来,简直比哭还难看,也有点犯迷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两分钟后,报社分管故事内容的主编办公室里。

“王……王主编,您找我?”

红衫木办公桌后,坐着一个头发半白的中年人,此刻愠怒在那里,如同一口即将喷发的火山。

“我问你,上次我有个文化局的朋友,推荐了一名小伙子过来投稿,是你接待的吧?”

我的天哪,为什么你日理万机,还能记得这茬啊?

侯晨心中叫苦不迭,硬着头皮道:“是……”

“我再问你,那小伙子投稿的,可叫《诛仙》?”

侯晨腿都有些抖了,声音愈发微弱,含糊不清道:“死……”

“啪!”

岩浆喷涌。

“你到底怎么审的稿?”

王义辉绝对有生气的理由,他依稀记得对方当初跟他的汇报:故事尚可,文笔稚嫩,可用可不用。

这就是所谓的“可用可不用”?

人家现在都红透半边天了!

他也很懊悔啊,既然是老朋友介绍的,当初为什么不亲自抽空看一看呢?

这样一条大鱼,竟然直接漏网了。

不然有这层关系在,这个天才后生以后就妥妥在他麾下了,别人想挖都挖不走。

“王主编,这……也不能全怪我,我当初跟他讲过,可以发表,是他自己不干。”

“哦?”

王义辉蹙了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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