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回到明朝做权臣>第511章帝师人选
小角色,很快就被一脚踢了出来,只能沦落街头,成了一个卖字先生。

所谓的卖字先生,就是一个比较好听的说法而已,其实并不比沿街要饭的叫花子强多少。

平日里,在街头巷尾挂出一个“代写”的幌子,帮他代写书信顺便测个字什么的,偶尔客串一下神棍的职能。

实在吃不上的饭的时候,就只能和那些乞丐为伍,缩在门洞里苦苦煎熬,等着谁家施舍一顿剩饭或者半个冰冷的窝头。

乞丐这个行业是有组织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丐帮。

如同何杜青这种乞丐,自然不能随意行乞,时常被乞丐们打的鼻青脸肿,着实吃了不少的苦头。

天气越来越冷了,虽然这金陵宁城的冬天不似北京城那样又干又冷,也不是那么好熬的。

潮湿阴冷的天气实在受不了,代写书信的摊子已经好几天没有生意可做了,衣衫褴褛的何杜青只能披着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破麻袋片子,在南墙根底下瑟瑟发抖。

虽然形如乞丐,但他却不敢伸出手去乞讨,因为旁边就有好几个货真价实的叫花子,若是他乞讨的话,那就等于是侵犯了丐帮的地盘,肯定还要挨一顿暴打。

他只能死死的盯着不远处的酒楼,等着里边的伙计倾倒残羹剩饭的时候,好冲上前去随便捞点什么能吃的东西果腹。

这是眼下他最主要的生存方式,要是运气好的话,还能吃到一口别人吃剩下的肉呢。

当酒楼的伙计拎着木桶出来的时候,何杜青马上冲了过去。

但是这一次,他却什么都没有抢到,反而被身后的那些乞丐们狠狠的踹了几脚,跌了个嘴啃泥,连嘴唇都跌破了,弄的满嘴是血。

当他爬起来的时候,那些乞丐们早已一哄而散,只能万分狼狈的凑了过去,在别人已经抢过一轮的残羹剩饭之中继续翻找着。

今天的运气还算不错,竟然找到了一只鸡爪子,不过这只鸡爪子好像已经被酒楼的食客啃过了。

向只饿红了眼的野狗那样,捏着那只鸡爪子,万分警惕的看了看那群不坏好意的“同行”,小心翼翼的避开他们找到一个无人角落,开始美滋滋的享用这一顿“大餐”。

卤鸡爪的味道很赞,虽然没有几口肉,还有丝丝缕缕的脚筋和一层皮。

若是仔细品味的话,还能尝出老白干的味道来,好像是在别人吃的时候不小心把酒水撒到了上面。

细细的咀嚼着鸡爪子上的碎骨,只要是能嚼烂的小骨头全都吞咽下去,哪怕是大一些的骨头也啃了好几遍,最终却舍不得丢弃,而是用鸡骨头反反复复的在自己的手背上涂抹着,试图沾染上更多的油脂。

他的一双手早已升满了冻疮,冻的流脓淌水,肿的好像紫红色发面枣糕,鸡油对冻疮有好处,可以跟快的愈合伤口。

远远的望着远处的雕梁画栋,何杜青的脸色明显呆滞了一下,旋即就把那根鸡骨头远远的扔了出去,就好像是丢开一块通红的火炭。

与此同时,他已经弯下了腰身,剧烈的呕吐起来。

肚子里本就没有什么食物,但他却吐的非常厉害,甚至不停的有手指抠着喉咙,强迫自己把刚刚吃下去那半个鸡爪子吐出来。

吐啊吐啊,知道把胆子都吐出来了,看着那片狼藉的呕吐物,何杜青竟然笑了。

虽然腹内空空荡荡,饥饿和寒冷始终折磨着他,但他还是笑了。

因为他自己不是乞丐,不是要饭的花子,而是大清皇族,曾经执掌朝局的大清皇族。

虽然大清国已经不存在,但皇族的骄傲不能丢,骨子里的高贵更不能丢,甚至已经成为他活下去的精神支柱。

我是爱新觉罗家的后裔,是英亲王的嫡系子孙,怎能象野狗一样为了一点点残羹剩饭就自甘堕落?

宁可饿死,也不能堕落成这个样子!

总有一天,我让这个世界知道我的力量,让这个世界懂得我的强大,带着这个唯一可以让自己平静下来的幻想,何杜青裹着破破烂烂的麻袋片子,缩在墙根里闭上了眼睛,到睡梦之中却寻找属于他的那份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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