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无限之神话逆袭>第七卷 第七章 进入 新的轮回

罗长风径自往仙音楼行去,走到半路,却听到另一个方向拱门后传来咳嗽声,不由诧异的站定了脚步。

李寻欢很快就从拱门后走了出来,孙小红走在他身旁,她手上端着托盘,托盘上放着一个热气腾腾的碗,见到罗长风,孙小红微笑着对他打了个招呼:“早啊长风。”

“早。”罗长风看着她手上的碗,好奇的问道:“你们这是准备去小云那?这碗面是?”

孙小红端的是一碗面,上面还有一个荷包蛋,听了罗长风的问话,李寻欢微笑道:“今天是小云进入舞勺之年的生辰,小红给他煮了碗长寿面。”

罗长风恍然,原来是龙小云十三岁的生日,古人有“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的说法。

这句话的大意是说,男孩十三岁就开始学习音乐、吟诵诗词、跳文舞,十五岁的时候开始学习射箭骑术,所以十三岁被称为舞勺之年,十五岁被称为舞象之年。

罗长风笑道:“这么说,从今日起,小云也算是一个少年,而非孩童了。”

李寻欢点了点头,叹道:“他爹已经不在,我这个做叔叔的,自然得多关心他。”

罗长风回想了一下,上次离开时,一直到晚上李寻欢也没说过这件事,不由有些埋怨的道:“你昨天怎么不告诉我?小云虽未拜我为师,但他随我学剑,也算我半个弟子,我这什么都没准备,岂不是十分尴尬?”

孙小红忙解释道:“这件事也是昨晚诗音姐姐告诉我的,之前大哥也不知道,那时候你跟阿飞都已经歇息了。”

原来如此,林诗音是为了让龙小云没有遗憾,所以才故意将此事告诉孙小红,因为她知道,孙小红知道了,李寻欢就一定会知道,她相信李寻欢会重视这件事。

罗长风苦笑道:“好吧!那我也只能见机行事了。”

说完想了想,将自己绑在腰间的精钢软剑解了下来,提在手中,对两人道:“走吧!”

李寻欢跟孙小红相视一笑,与罗长风一起往仙音楼而去。

到得仙音楼,便见楼前的院子里剑光霍霍,一道火红的身影在院中闪烁不休,却是龙小云在习练罗长风之前传给他的几式长风剑法。

林诗音正站在门前,静静的看着,不过看她那涣散的目光,显然是在走神,并未注意龙小云。

不得不说,跟曹焱兵比起来,龙小云在剑法的天赋上,足以甩他几条镇魂街,短短一个月,便掌握了两成长风剑法,如此下去,不出半年,他便能尽数学会了。

当然,曹焱兵的天赋其实不低,这跟环境因素有关,曹焱兵打小就没接触过武学,他的功夫都是实战打出来的,属于野路子,而龙小云从小就习武练剑,对剑法自然更容易入门。

发现罗长风三人联袂而来,龙小云立刻收剑站好,主动迎上,恭敬的依次见礼:“李大叔,红姨,罗叔叔。”

龙小云的声音将林诗音惊醒过来,看到孙小红手中托盘上那还在冒着热气的碗,她眼眶微微泛红,脸上却难得的露出了一抹淡淡的微笑。

孙小红温柔的笑道:“累了吧?来,先吃碗面。”

“这……”龙小云看着孙小红手中的面,立马明白过来怎么回事,眼眶顿时就红了,眼睛里很快就噙满了泪水。

李寻欢温声道:“从今日起,你就不再是一个孩童,而是一个男子汉大丈夫,所谓‘丈夫有泪不轻弹’,你可明白?”

“丈夫有泪不轻弹”这句话,刚刚现世不久,出自当朝太常寺少卿李开先所著传奇剧本《宝剑记》。

爱看小说的李寻欢自然看过这本《宝剑记》,也记住了里面一首让他感触颇深的诗:“欲送登高千里目,愁云低锁衡阳路,鱼书不至雁无凭,今番欲作悲秋赋,回首西山又日斜,天涯孤客真难度,丈夫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只是到后世,“丈夫”二字被改成了“男儿”,但意思都一样。

不过李寻欢看过,其他人可没看过,除了罗长风知道这句话外,龙小云他们都不知道,更不知道下一句“只是未到伤心处”才是精华之所在。

所以听了李寻欢的话,林诗音和孙小红都是暗暗点头,大为认同,龙小云也一把抹去眼中泪水,接过那碗长寿面,道了句“谢谢红姨”,就大口吃了下去。

长寿面只是那么个意思,碗中也没多少,龙小云很快就吃完,将碗放回了托盘中,随即暗戳戳的瞄向罗长风手中软剑。

罗长风见此微微一笑,看了看林诗音,将软剑递到龙小云面前,道:“我也是刚刚才知道这件事,没什么准备。”

“纯钧剑乃是我师门传承,如今还不能赠予你,这柄精钢软剑,藏在我身上十几年,替我斩杀强敌无数。”

“连阿飞跟李兄都一直不知道我有这把剑,直到我击杀大欢喜女菩萨时,他们才见识到这把剑。”

“今日我将这把外人看不见的剑赠予你,既是给你保命护身,也是希望你能懂得‘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的道理。”

听完罗长风的话,龙小云眼中充满了感激之色,而聪明如他,也瞬间听懂了“纯钧剑乃是我师门传承,如今还不能赠予你”中“如今”二字的内涵。

当下双腿一屈,跪倒在地,大声道:“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李寻欢哈哈笑道:“孺子可教也。”

罗长风也是笑容满面,待龙小云磕完头,便将他扶起来,亲手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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