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豹隐>第一七三章 谁是奸商?

丁尔禅眼睛一亮,脸现喜se:“你也帮我卖?”

“嗯,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要是她暂时靠这个糊口的话,咱们有大把的时间,帮帮她又有何妨?”

“哎呀~!我早就看出来,在咱们寝,你的心肠最热了。”丁尔禅一把抓住程志超的手臂的同时,又扣过来一顶大大的高帽子。他和程志超一样都是省城本地人,而且上中学的时候,距离也不算太远,只不过分属两个学校而已。有程志超的帮忙,出货的速度肯定会加快许多。

但是丁尔禅没待程志超客气一下,又脸现忧se:“你打算在哪里帮她卖?我可告诉你,从她家里把这东西拿出来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决定,咱们学校,我是独家代理,你想和我抢地盘,那可不行。”

程志超又气又好笑:“你是不是香港电影看多了?抢地盘这种话你都能说得出来。咱们学校就屁大点的地方,我和你抢什么地盘?”伸手指了指围在自己床铺前的那丫女,说道:“现在的情形,是你在抢我的地盘好不好?”

丁尔禅脸一红,不好意思的说道:“咱们同寝一年,你也应该理解一下,这个屋里,也就属你的床铺还像点样子。我把这些女生召过来,当然要找一个环境好一点的地方和人家做买卖不是?你要是觉得累的话,先到我床上躺一会?”

程志超看了看他床上早已看不出本se的床单,皱了皱眉,谢绝了他的好意,抱着胸靠在窗前的暖气片上,眼睛直勾勾的望着天花板,不住的思量怎么帮他这个忙。

凭心而论,他并非是要帮丁尔禅,而是听丁尔禅说起他那个邻居,心里不由得一阵酸楚。他自幼生活优越,除了和赵济勇一起随着老江习武的时候,吃了不少苦头之外,别的苦基本上没有吃过。即便是在老江那里吃的苦,也只不过是jing神和**上的,并非物质因素使然,以至于小时候程志超一直认为天底下的老百姓过的i子都和他差不多少。

直到上了大学,看见了不少贫困学生,这才醒悟过来,原来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的物质享受还是天差地别的。对于他而言,几百块钱,可能就是一双鞋子的事,但是对于那些贫困学生而言,一双鞋子的钱就是他们一两个月的生活费。他虽然不是什么悲天悯人之辈,但是每当看到那些人的时候,心里还是不怎么太好受。

至于方晓晨在这方面做的就更差劲了,正所谓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方晓晨现在还没有成家立业,脑袋根本就不往这方面考虑。

丁尔禅见他望着房顶出神,只道他在想办法,凑到跟前,从兜里掏出一盒烟递了过来:“喂,还没想出在什么地方卖?这事你也先别急,抽支烟。”

程志超愣了一下:“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

“早就会了,只不过家里条件不好,抽的烟也上不了档次,一直不好意思在你们面前掏出来而已。但是今天不同,你这么有爱心,我要是不表示表示,心里着实过意不去。”

程志超微笑着将他的烟接了过来,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又看了看烟的牌子,随手又扔给了他:“老子从来不抽五十块钱以下的烟,等我帮你那个邻居找到销路之后,你再想办法谢我。”

“我想了一下,这销路最好的也就是咱们学校了,那些臭丫头一个个臭美得不得了,身上还没有多少钱,这种低档货正好适合他们。”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的对程志超说道:“听佳佳说,这东西的进价就一两块钱一个,本哥们也不好意思把刀磨得太快了,一只就卖五块钱,既便宜,又实惠。”

程志超被他说得一头雾水:“佳佳?哪个佳佳?”

“哎呀,忘了和你说了,我那个邻居的名字里面带个佳字,从小我就管她叫佳佳,习惯了。”

“哦。”程志超也没有追问那个邻居具体叫什么名字,在心里盘算了几种销路,最后都被否决了。本来程志超更倾向于晚上闲着没事的时候,拿着东西到夜市上去卖。省城的夜市很发达,几乎每个区都有几条相当有规模的夜市,早期的夜市显得比较零散,大部分都是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后来出于市容方面的需要,z fu专门划定了几个地方,将零散的夜市集中成几个比较大的夜市。

程志超和赵济勇都是喜欢凑热闹之人,尤其是越济勇,几乎是哪里有热闹,哪里就能看得到他,夜市上的东西种类齐全,从服装到小饰品,基本上囊括了所有生活必须品。在这里,也不存在品牌竞争的问题,几乎百分之百的东西都是山寨货。这些都不是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热闹。尤其是夏天天热的时候,夜市也就成了纳凉闲逛的好所在。

一方面有热闹可凑,另一方面,也能感受一下这个城市的另一种活力。这种好地方,程志超和赵济勇如何能放得过?最主要的是,在这里逛街购物的人,基本上都是处于中下层的人群,图的就是一个经济实惠,丁尔禅拿来的东西,正适合在夜市上销售。

事实上,他的那个邻居也的确是每天晚上都在夜市上摆摊,但是程志超却不能,理由只有一个,他干别的事的时候,口舌很便给,但是买东西的时候,就不会讲价了。不会讲价的坏处,除了体现在买东西的时候会吃亏,在卖东西的时候,肯定也赚不了多少便宜。明明可以赚三块钱利润的东西,到了他这里,说不定五毛钱的利润就卖了,还得对买东西的人千恩万谢。

那群女生在程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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