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原来我在小说里>一百零八章 天下英雄,唯陈大剑仙和我齐傲天!

吃了午饭……午饭当然是小桃和另外一位小娘子做的。

裴昱不会。

齐平川会做饭,家常菜,只是陈歆慕着人送来的大多是野味,没有一定的技术和经验会暴殄天物。

饭后,齐平川去了一趟晴雨山议事厅。

陈歆慕、薛定风,以及其他几位中层将领都在,因为不是战时,于是议事厅里出现了令人尴尬的一幕:一群穿着粗布衣衫的乡下农民,高谈阔论的说着家国大事。

还好齐平川和陈歆慕撑得起场面。

在议事厅坐了一下午,齐平川对晴雨山的情形已经了然于心。

晴雨山的前身是“白马义从”。

关于这一点齐平川忍不住又想吐槽作者君,这货究竟有多懒,竟然又从历史上照搬,白马义从明明是公孙瓒的特种狙击部队。

搞不好以后他还弄个虎豹骑、陷阵营、先登营什么的。

难怪是个死扑街。

拾人牙慧嘛。

当然,此白马义从并非当年打天下的旧人,当年那批人熬过了定天下的沙场,却在齐汗青死在北方一战中,全军覆没。

于是他们的后人来到晴雨山。

扎根为营,蛰伏于渊。

欲报先辈被出卖的深仇大恨!

因为是白马义从,所以晴雨山上上下下,除了一些个较弱的小姑娘和稚嫩孩童,几乎人人都能上马骑射。

晴雨山只是幌子。

真正的根基在长达数十里的红峡谷中。

根据陈弼的既定谋划,晴雨山最后能成为白马义从的人,最多一千——战马就那么多。

打造一柄精锐尖刀!

齐平川其实持怀疑态度,毕竟齐汗青死了这么多年,这些人怎么能一直保持忠诚。

转念一想,也难怪开国功臣没几个好下场。

换做齐平川是大徵太祖,发现军中士卒对开国神将的忠心超过了对大徵皇室,不下手才是怪事,刘邦和朱元璋不就这样做的。

议定两日后去红峡谷。

或者是连续跑了两次都没得逞的缘故,又或者是认命了,陈歆慕这两日终于安分,不再执念着去江湖当一个睡遍女侠的江湖盟主。

话里字间,还是对此念念不忘,说齐平川啊,等以后功成名就了,我陈大剑仙啥都不要,就要一个免死铁卷,到时候无论我陈大剑仙祸害多少江湖女侠,你都不能问罪。

齐平川回了他一个滚。

陈歆慕还说,如果真有那一天,你可不能学大徵太祖,搬出侠以武乱禁的狗屁旨意,那样的话江湖太没趣了。

最后更是仰天长啸。

说,当下的江湖,没有我陈大剑仙的身影,一定很无聊的罢。

齐平川竟然无言以对。

在即将出发去红峡谷的当天夜里,齐平川贼笑着找到陈歆慕,说练练,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真正的江湖,免得老是惦记着那些江湖女侠。

陈歆慕也贼笑着说练练就练练,可别再哭爹叫娘。

两人各自找了把木剑。

院子里,裴昱和小桃一大一小两姑娘,搬了小板凳,摆了瓜子水果点心,嗑着瓜子拍着巴巴掌说赶紧赶紧。

看热闹不嫌事大。

两人开打。

一身白衣的陈歆慕确实生得一副好皮囊,此刻按着木剑,丰神俊朗,四十五度仰望苍穹,说我陈大剑仙的剑杀力无穷,你齐平川可要小心着些,死在我剑下怨不得别人。

齐平川么……其实长的也不赖。

此刻按剑而立,丝毫不输陈歆慕,甚至更胜一筹。

也笑说,那真是不凑巧,我齐傲天练剑数十载,聚百家之长汇百兵之优,以无上的天赋和毅力,呕心沥血披肝沥胆殚精竭力,终于领悟了一套孤独九剑。

又说,胜你陈歆慕,何须九剑,一剑足矣。

陈歆慕便哈哈大笑,说巧了,我也融汇百家,自闯出一套天下无双的剑仙剑法,威力端的惊天地泣鬼神,所向披靡,你别说九剑,九万剑也挡不住。

齐平川又说……

一旁的小桃和裴昱面面相觑。

俩货练的嘴皮子剑?

俩货就这么嘴皮神剑激斗了得有小半柱香的功夫,谁也没压过谁。

脸皮倒是一个比一个厚。

说到最后,陈歆慕已经觉得他的剑法天下无双,只需要走一趟江湖,世间便会流传白衣剑仙谪人间的英雄传说。

齐平川倒还好,自觉大概江湖无人能挡他的一招攻势,无人能破他的一招守势。

反正无敌就完事了。

最后都自以为无敌的两人,以一个自觉神武非凡的架势同时出剑。

然后……

小桃觉得好生无趣。

武道高手的裴昱更是不忍直视,觉得这两人的剑道简直弱鸡到了极点,甚至“剑道”这个词用在这两货身上,是对剑道的侮辱。

陈歆慕的木剑,就是简单的劈刺,简直破绽百出。

齐平川的木剑,就是简单的斜撩,也是破绽百出。

辣眼!

裴昱觉得等下应该去洗洗眼。

那种感觉,就好像书道圣人瞧着蒙童学字。

偏生两人打得津津有味,你道一声此招精妙无双已可媲美仙人之剑,看我独门绝招破之,我说一句这一剑妙极,已是天外飞仙之势,唯有我紫气东来可守。

这商业互吹也是个没底限。

然而在裴昱看来,什么天外飞仙什么紫气东来,不就是翻来覆去的简单劈刺和斜撩?

这也算剑招?

但是渐渐的,裴昱看出了不对劲。

陈歆慕的剑道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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