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三国之超级DNA>第42章 吃货的天堂(二更)

炮号连天响,三军启行了。x23u

潘龙知道此一战很多人是回不来的,不免想起了那首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行了几天,潘龙觉得可以用“累成死狗”这几个字来形容,好在一直很顺利,没有一个士兵因违犯军规而被斩首的,这天刚好路过一片麦田。

“传我的令!三军牵马慢行!”

曹操十分爱护庄稼,他知道这就是打杖的本钱。

曹操并未下马,一个胖子穿上盔甲本身就不容易,更何况让他走路。

有人帮曹操牵着马,整个三军也只有他有这样的待遇,众星捧月的感觉还是不错的。

行至一半时,一只野鸡从田里冲了出来,唿扇着翅膀把曹操的马给吓惊了,马长嘶一声,惊慌乱窜,跑到了田里,典卫做为曹操的贴身保镖,身手自然不错,三步并作两步,牵住缰绳,硬是按着马头把马给定住了。

马一惊是十分可怕的,曹操盔帽都掉了,若不是他咬着牙死命的拉着缰绳,此刻只怕腰都要摔断了。

众将士也是一阵惊慌,想上来帮忙,又怕踩到麦子,所以大多数人都在观望,其实上来也帮不上什么忙。

情况安定后,曹操对典卫一阵感谢,说回去赏钱赏美女。

只是接下来曹操有点儿难收场,自己下令不能踩麦子,现在都被他的马踏了一大片,众多将士面前,他也不好食言而肥,虽然他已经肥了,但他也想减肥,这次真的糊弄不过去,不然接下来三军就会懈怠军规了。

曹操聪明的拔出了剑,道:“众将士,本将军之前下过军令,凡踩踏麦田者,立斩,现在本将军已触犯军规,该执军法,本将军死后,由曹洪做大将军,曹昂做副将,继续攻打宛城!”

曹操说完,就要抹脖子,荀急忙高呼道:“主公,万万不可啊,主公你身负国家重任,当留有用之躯为国效力,万不可就此结束生命,再者法不驾于尊,主公乃三军统帅,不予定罪呀!”

曹操还是舍不得抹脖子,又对荀道:“文若,本将军身为三军统帅,罪责就更大了,为将者不能遵法,上行下效,到时候三军还有何军纪?无论如何,今天曹某要自行了断!”

潘龙看了看周围,好像只有他一人知道曹操在表演,别人都一脸着急,当然了,对于士兵来说,谁当主将都一样,反正就是硬着头皮往上冲,但对于谋士和大将就不一样,他们才真正知道曹操的重要性,知道明主难遇。

潘龙也不希望曹操死,他把曹操当巨人,而他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所以潘龙把手一拱,道:“主公,万万不可啊,方才众将士都看到了,错并不在主公,而是野鸡惊了马,所以马才会踩踏麦田,一切都是因为那只野鸡,理当斩鸡,但现在抓野鸡也抓不到,不如把主公那匹马给斩了,以正军纪。”

曹操一听,觉得此法可行,但又想到自己这马可是万里挑一的好马,绝影,若斩了就难找了,于是还在犹豫不决。

正在这时,郭嘉站了出来,把手一拱,道:“主公,在下建议,暂时削发代首,主公当留有用之躯拯救国家,待战争胜利,再执军法不迟。”

潘龙笑了。

曹操也笑了,但他还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问了句:“众将士,此法可行否?”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于是曹操割发,并传示三军,表示曹操对此军法的重视,任何人都不可违抗,也包括他自己。

在宛城外三十里处扎下了连营,营的不远处就有一条河,名水。

此次出征曹操带了五万精兵,许昌由荀攸,李典,乐进,于禁,许褚等人守着。

不得不承认的是水的鱼大而肥,再加上鬼厨钱槐的厨艺,可以说是吃货的天堂,潘龙自认是个特别能吃的吃货。

连营扎的很好看,远处看去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你绝想不到几千个帐篷连在一起有多壮观,潘龙站在不远处的高山上,清风拂面,春意盎然,只叹了句:“哎,景不醉人人自醉,如此风景,没有相机实在是一大憾事!”

“走!摸鱼去!”

钱槐不知何时也爬到了山上,在潘龙身后冷不丁就吼了一声。

“六奇,你搞清楚点,现在是打杖,不是游玩。”

“打杖就不用吃饭啦?别的营帐都开灶烧饭了,今天午饭咱们吃鱼,你去不去,你不去我自己去啦!”

钱槐说着就朝山下走了,对于准备食材这件事,他一向不拖泥带水。

潘龙没办法,现在肚子确实有点儿饿了,再加上他对粥和干粮不感冒,想到有美味的鱼吃,他便禁不住咽了口涎水。

“钱大头你等等我!”

潘龙只能跟了上来。

山下十人一小杜,三十人一大灶,忙得不亦乐乎,虽说只有粥和干粮,却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钱槐身上的杀猪刀自然不只是杀猪,虽然他也出身屠夫,但他的刀也杀过不少人,下山的时候就顺便削了两根木棍,在棍的一端削出个尖来,用来叉鱼。

潘龙却做了个升级版的鱼叉,找来四根小木棍,将小木棍也削出尖来,然后绑在粗棍的一端,这样叉到鱼的机率会大很多,毕竟他也是体验过荒野求生的,捕鱼这种小儿科难不倒他。

叉鱼的结果可想而知,三比零。

三条肥而美的鲤鱼,在钱槐八八六十四路杀猪刀法下,转眼间就被去鳞破肚,然后用刮得溜溜的细棍将鱼串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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