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以七王对女色的偏好,是绝不会让她有事的,只是,她想要的凤凰梦,怕是要碎了。

这一些,在我说出计划的同时,苏博文都猜到了,他是那么样聪明的一个人,以他的睿智绝对会联想到这一切事情的发生。只是,所以他才会笑了。只是,他猜错了最后一件事。

自那日我与他在天牢交心之后,苏博文再没有提到过与我相认的事情,只是,我与他刚刚燃起的一点星星之火,便被我生生的掐灭在了繁华的盛京,别了苏博文,别了,那相识的最初。

我既然选择了这样的离开,便会离开得彻底,哪怕,我们心里已然有了对方。

苏博文起身的时候,我也跟着站了起来,看着他伟岸的背景,余辉下金光熠熠。

我抛下了矜持与羞涩,自他向后紧紧的抱住了他,那么用力的心疼着。他转身,抬起我的脸,有丝丝惊喜,却有着更多的疑惑。

趁着他回府为我打点行装的那会儿功夫,我骑着事先买好的马,流着泪朝着与他相反的方向,绝尘而去。

从此,世上再没有凌嫣这个人,而轩辕兰汀也会随之永远消失。

必州,是易国边境的一个小城镇,原来称必县,后改为必州。其实,易国的主要行政区是州,以必州的管辖范围还是称不得州的,之所以能得以更名,还得益于必州所处的地理位置。

在这个时代,最大的国家便是易国了,在易国的东南西北本也有四个国家,但,一年前,易国已然大举收复了北面的乌月国,现于今,天下间除了易国以外,还有南面的湖人国,西面的白风国,东面的滕罗国。

而必州所处的位置,便是湖人国与易国交界的地方。地方虽不大,却是三国通贸的重要市场。在这里,但凡是个能用得着的东西,就能找到地方帮你进行买卖交易。

所以,必州,意为必须,必要的地方。

回到这里,已经有好几天了,之所以说回到,是因为,必州其实是我轩辕山庄所在的地方,虽然山庄不在了,可是,我对必州,始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情绪,总觉得,我应该要回到这里。

所以,离开盛京后,我首先到翁城住了三个月之久,这期间,我四处查访英婆婆的消息,却始终无果。于是,我打点行装,回到必州。

我望着人头孱动的街头,心中感慨万千。七年了,我终于是回到了这片土地,只是物是人非,再也找不到当年的感觉。

我记得小时候,因为一直住在谷里,每到出谷的日子,我就巴巴的指着爹爹带我出府,来到这必州最热闹的地方玩耍。现在的必州,比之当年,更加的热闹了,只是,我却再也不能同爹爹一起上街。

收起这些凄迷的愁绪,我快行几步,打算找一个地方先吃点东西,从翁城到必州,我在路上便走了一月有余,现在我的肚子饿得呱呱叫了,不过,我却只想吃当年最爱吃的那碗旦旦面。

走街串巷,一路行一路问,终于问到了那间卖旦旦面的老字号新搬的地址,我加快了步子,实在是因为肚子太饿,再不吃东西我都快没力气走路了。

终于,我的正前方,出现了一面灰黄色的旧旗帜,我双眼一亮,顿时兴奋不已,哈哈,没想到这么多年了,连那面写着老王旦旦面五个大字的旧旗都还没换啊?

于是拨腿便往前跑去,刚跑了没几步,我脚下踢到什么东西,一个站不稳,我便摔倒在地,因为倒地姿式不够好,还顺势的滚了几滚。我急忙从地上跳了起来,心中默念:不要让人看见啊!太丢人了。好在,我为了行路方便,自出了盛京后,便是一身男装,要不然,刚才的情形让人看到了,不笑掉大牙才怪!

我四下看看,确认没有人看到我刚才的狼狈样后,方才低下头,寻找刚才导致我摔跤的东西。不看还好,一看,我真是吓了一大跳,那哪里是什么东西啊?分明是一个才七八岁的小孩。穿着破旧的衣衫,奄奄一息的样子,我连忙拿手试了他脉像,心中方才安了心,原来是饿晕了。

我扶了那小孩子到墙边靠着,便冲进了那间老字号的面店,先找老板要了一碗热汤,打算先喂那孩子喝上几口,弄醒了再说。

许是太久没吃东西的缘故,没想到我端着那碗汤刚走到那小孩子跟前,他的眼睛就睁开了,而且,死死的盯着我手中的碗。

我微微一笑:“给,喝吧,你饿得太久了,不能吃太硬的东西。”我话还没说完,他便一下子从地上跳了起来,抢过我手中的碗便大口的喝了起来。我惊叫:“哎!你慢点儿,小心烫!”

烫字刚出口,他便将空碗递于我手上,黑白分明的大眼,眨巴眨巴的看着我,那模样让我的同情心又泛滥起来。

我看他可怜,于是便打算多买一碗面给他吃,可是那小孩子却先开口了:“公子,你可怜可怜我,给点钱我买吃的吧?”

“我多买一碗面给你吃”我好心的告诉他我的想法,不想,他却摇了摇头。

“公子,你行行好,给我钱吧,我自己买”

什么?给吃的不要,只要钱?我瞪大了眼,有点不敢相信这是一个小孩子说出来的话。可是他的营养不良绝对不是装出来了,就算我不相信我的眼睛,也绝对不会怀疑自己医术。

“我买给你吃不是一样吗?”

“公子”他突然间跪了下来,抱住我的腿便大声的哭了起来:“公子,你行行好吧!行行好吧!”


状态提示:第97章 方寸--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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