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上帝指使>一千三百七十一章 金莲4
了,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就是因为我坚强啊,我一直都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这也是为什么我能活在这个坑爹的世界里的原因。像我这样的倒霉的男人,活下来已经很不容易了,还要碰到这样的事,你让我怎么活,我常常都是不想活了,觉得这样活着真的没有意义的。天天不是被这个坑,就是被那个坑的,全世界的人都是坏人,都要来害我。好吧,我承认我得了传说中的忧郁症了,因为我有这个病,我才知道这个病有多大的危害。

因为我知道得了这样的病对一个正常人来说是多么痛苦,多么难以启齿的事。我一直在这里呼吁大家多关心精神病人,要重视精神疾病,如果我没有这个病,我是不会说这样的话的。正是因为我有了,而且认识到这个疾病的可怕性了,所以我才会如此的认识想要告诉大家,不要小看自己心理的问题。所以,现在当我被被莲花的事弄得如此的虚脱,感觉撑不下去的时候,但是我没有只想到我自己。我还是想着她的,我本质里还是一个善良的人,看到可怜的女人,不管她是不是装的,我都无法熟视无睹的。

我是掏出了我的蕾丝的手绢,这是个手绢是对我是意义重大,我一般都舍不得用它来擦嘴的,我都是用她来擦拭自己汗珠的。你们懂的这两种行为区别是很大的,一个懂得擦拭自己的汗珠的男人是不会坏到哪里去的。所以这个手绢一定是我的贴身之物,一定对我是意义重大,我平常都不舍得用的,毕竟用是可以用关键没有人给我洗。所以我只是放在身上来衬托一下高雅的气质,你想想一个像我这样的七尺男儿,我是容易在你们的眼前是掏出这样一块非常有味道的(太久没有洗了,虽然怎么用,但是放久了也会有味道的)手绢。

一看就不是寻常男人之物,这就是女人的手绢的,这样一个手绢放在一个男人的手里,我们看到了会有什么样的感觉,会不会对这个男人另眼相看。因为我们这样的男人太普通了,普通得别人都很难记住我们,像我们这样的人是没有存在感的,为了提升自己的存在感。我做过很多的努力,我想过很多的办法,我觉得这个办法是好的。就是掏出一个女人用的手绢,哇、哇、哇,是不是你们一下就会记住我了,是不是你们就会对我点印象了,你们会不会就因为知道上帝指使的存在了。

哇,我感觉自己太有才了,太有想法了,这样的事也让我是想到了,所以这样的手绢对我说是意义重大的。手绢的用处对于我来说并不是用来擦嘴什么的,而是用来吸引别人的目光。但是我看到姑娘的嘴角是染上了鲜血,我是冒着有可以帮她擦了后会洗不掉,留下深深的斑斓的印记的可能。我也要做一个非常暖心的事,就是给她擦一下嘴,不过当我是掏出手绢的时候,她就惊呆了。

为什么她会惊呆呢?那一般男人怎么会有女人的贴身之物,一看就知道这个是偷来的,或者是从别人的身上得到的。一个正常的男人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而且还会随身携带,就算是有那一定不会有好事的。其实我只是想要关心她一下,我看她是受伤了,我想要安慰她一下的,我以为这是一件很浪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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