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最强神农>第46章 这算是自黑吗?

几个老爷子不仅声势浩大的买走了大量的盆栽让高歌赚了不少分成,与此同时还做了一次活广告。

宠物店迎来了好几拨见猎心喜专门想来买盆栽的顾客,就连刘云升没看上的高歌用来遮挡大蚂蚁们的那几盆绿萝都给买光了。

搞得高歌当时还有些小紧张,万一大蚂蚁们被人看见,他还真不好给人解释。

还好“子一”带着大蚂蚁们勤勤恳恳一晚上都没睡觉的工作,将自己的窝从地面转到了地下,否则真美宠物店连蚂蚁都当宠物卖的名声肯定是要传出去了。

等顾客走后,高歌关上店门,看着小院角落里铺设在地上的青砖都被大蚂蚁们啃出的大洞,不禁替昨天那几个小混混有些蛋疼,这连砖的都能啃的大夹子真是太恐怖了。

仿佛感觉到主人情绪的波动,“子一”带领着小弟们从地下巢穴里爬了出来挥动着触角表达着欣喜。

显然,它们对这里的生活环境还算满意。

大蚂蚁们长达2厘米的身躯黑乎乎的,在透过钢化玻璃的阳光下甚至给人一种泛着金属光泽的错觉,那两只比头部甚至还要长一点儿的大夹子这么一张一合,尤其是十余只大蚂蚁同时做这个动作时,让人不由自主的就会产生毛骨悚然感。

不过,高歌分明能感觉到这些恐怖的小家伙们内心的欣喜以及对自己的依恋,微微一笑,手一伸,大蚂蚁们全部爬入高歌的掌心挤成一团。

这个蚂蚁球要是丢出去,高歌几乎都可以想见那个倒霉蛋的惨状。昨天那几个倒霉蛋可是每人身上只挨了一口就叫成那个惨样。

只是听听就让人肝疼。

“咦?这些家伙们竟然还在进化,还学会了用自己体内的腐蚀性液体。”古董突然惊咦出声。

“什么意思?还在进化?”高歌一愣,放下手中的大蚂蚁们。

大蚂蚁又开始勤勤恳恳劳作起来,从巢穴里爬进爬出,大钳子上都夹着从地下才刨出来的新鲜泥土,看样子有深挖洞广积粮的趋势。

“你以为这砖都是它们用牙啃的?要不你去试试?”古董在高歌脑海里翻了个白眼。

“你是说,它们会吐出一种腐蚀性液体将砖腐蚀的酥软,再用牙咬开的?我去,这不是白蚁吗?”高歌有些傻眼。

任是谁知道自己搞了群白蚁宠物回来,恐怕都会傻眼的吧。先别说,白蚁是害虫这件事,就是从逻辑上来说,也是行不通的。

作为生物系的本科生,高歌对白蚁自然不会陌生。

白蚁,亦称虫尉属节肢动物门,昆虫纲,等翅目,类似蚂蚁营社会****其社会阶级为蚁后、兵蚁、工蚁。

白蚁几乎能蛀食所有能看得见的东西,不管是人造纤维、塑料、电线,电缆还是砖头、石块、金属等,它们是以口吐蚁酸之类的化学物质来腐蚀、熔化这些物件的。

所以现在从省到县每一级政府都会有白蚁防治所这个机构,专门用于区域内建筑的白蚁防治,对于一个物种如此重视,这在人类历史上还是极为少见的。

可白蚁与蚂蚁虽一般同称为蚁,但白蚁社会体系在分类地位上,白蚁属于较低级的半变态昆虫,蚂蚁则属于较高级的全变态昆虫。再说白一点儿,白蚁和蚂蚁是两种不同物种。

“你也就知道白蚁。你听过食金蚁吗?”古董冷哼一声,一副知识渊博的学者遇见乡下土鳖的优越感。

“书本上没有,但貌似小说里有。”对向来都是自我感觉良好的古董,高歌直接选择了无视。再怎么样,这货也就是个章鱼宝宝,萌丫头给它的定义真的很精准。

食金蚁这个名称高歌倒是真在那本书上看过,貌似叫故事会。

说的是一群科研工作者在沙漠里替国家寻找矿产,结果遇到龙卷风,车被刮到一个远离主路的地方,然后遇到一群可怕的金黄色的蚂蚁。

这种蚂蚁几十万、上百万只巢居在沙漠底层,马蜂一般大小,爬行迅速,翅膀没有完全退化,有时还能跃飞两米多远。它们碰到什么吃什么,树根、庄稼、木材,甚至连钢铁它都吃,尤其喜欢啮食沙砾中的黄金,所以当地人们称它为“食金蚁”。

它们筑巢在沙漠底层,啃噬岩石就像吃豆腐一样,一般不到地面上做恶。更可怕的是,它们还会pēn_shè出一种类似浓硫酸的剧毒液体,能使人畜丧命。

当然,遇到这样一群可怕的家伙,就算是开着拥有着厚厚铁皮的冷藏车的科研工作者也糟糕了,整个车被啃食一空,人自然也只剩下白骨,唯独资料因为使用了一种奇特的药水使食金蚁没了兴趣得以保存。

最终人们依据这些资料找到了珍稀的矿产资源。

这显然是一个悲壮的故事。

可在高歌看来,这显然有些扯淡了,世界上最可怕的蚂蚁非行军蚁莫属,它们几百万只甚至上亿只纠合在一起,所过之处百兽辟易寸草不留,但还从未听说过它们能啃食金属。

就算是白蚁能啃食金属,那也是需要长年累月的慢慢来,而且更多的不是它们想吃,只是一种破坏的本能。反正高歌是从来没在那本科学文献上看到有那一种蚂蚁喜食金属的。

“世上你没见过的多的是。”

“愿闻其详。”高歌一想,古董这话倒也没说错。

就算是世界上最权威的生物学家,也不敢说人类现在就探知了世界上所有的生物。比如深达几千米的海沟里,比如荒无人烟的原始大森林,人类有太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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