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恐怖悬疑>刑与凶>第21章 恶因

“我老婆?”曹隽愣了愣,随后皱眉问道:“她怎么了?”

于辰和袁友冲对视一眼。

通过他的反应,两人很轻易就猜到,田慧生肯定不是他杀的。

毕竟,他已经承认自己杀害赵子曼、劫持许江燕的犯罪事实,及针对刘洵霞、苟旭阳的犯罪计划,没理由再隐瞒其它的犯罪行为。

他本身不清楚这事儿,也太好理解了——他离家后,为了防止被警方追踪掉,直接掰了电话卡关了手机,断了与外界的通讯,整个人“失联”,再加上警方在案件未破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允许媒体大肆报道,他又怎么知道自己老婆遇害了呢?

至于曹继双,他当然有罪,不过犯的是包庇罪,而不是杀人罪——虽然现在看来田慧生并不是曹隽杀的,

但包庇罪的判定为,客观上满足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或帮助藏匿、毁灭证据,帮助犯罪分子掩盖犯罪事实与逃避法律制裁,侵犯的客体为侵犯司法机关执法行动,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庇护”对象为犯罪分子。

而且这项罪名并没有既遂、未遂的说法,属于典型的行为罪,即不管是否造成恶劣后果,只要有犯罪行为,则构成犯罪事实。

不像故意杀人这类虽然并不是以结果作为犯罪既遂与否的标准,但大多数犯罪确实是以结果作为重要判断参考与标志的结果罪,受害人死亡则认为犯罪既遂,未死亡则通常认为犯罪未遂。

很显然,曹继双满足上述全部条件,既有包庇动机,又有客观行为,只不过其中出了点小插曲,情况比正常的包庇罪要来的复杂许多,但在证据充分且完整的情况下,并不影响最终定罪。

最重要的是,他在已经自首的情况下,供述却与推测出的实际犯罪过程大相径庭,再加上最终才警方的“开解”与审讯压力下翻供,曹继双显然也不是杀害田慧生的凶手。

那么结合法医的尸检结果和推测,田慧生很可能真死于自杀。

当然,仅仅有“曹隽应该不是杀害田慧生的凶手”,或者“田慧生很可能死于自杀”这个推断还不够,必须要补充证据。

而嫌疑人的口供——也就是承认或否认——虽然已经并非证据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本身也是个重要的直接证据,参考价值极高,何况这会儿获取这一直接证据的难度并不大。

所以两人对视一眼后,于辰就开始琢磨怎么问话,是直接点,还是委婉一些。

因为,看上去曹隽对于田慧生似乎还有点感情在,一口一个“老婆”的叫着。

但没等他纠结完,曹隽就意识到了什么——本身听到于辰发问,他就猜测自己老婆出事了,再看于袁俩沉默了好一会儿也没接着问话……

犹豫片刻,他忍不住问道:“她……也出事了?”

“死了。”袁友冲见他发问,而于辰还在纠结,便接过话,直截了当的说道:“你爸以为她是你杀的,直接报警自首,现在因犯包庇罪被咱们拘留。”

曹隽张了张嘴。

过了一小会儿,他才苦笑道:“我没杀她,真的。我承认我很气,动手打了她,而且不止一次,但我从来没想过要杀她。”

“儿子死了,她有责任,这是肯定的,所以我特别气,我也承认我确实动过干脆掐死她的念头,但……”

“我打她的时候,她根本不还手,也不挣扎,第一次我还在气头上,也就没想那么多,一直打到累了才停手。”

“第二回,儿子火化了,我回到家,看到她呆呆的样子,那状态,就和丢了魂似的,儿子火化都没去。我气又不打一处来了,把我爸支开后就又抓着他头发一顿揍,但打着打着,竟然还有点心疼……。”

“反正,真要杀她,我下不了手,毕竟这么多年夫妻了,再气她,感情也还在,所以停手后我就直接出门了。”

“至于我爸……应该不至于吧?要说我爸打她一顿我信,但要说他杀人的话……”

“所以我说,他犯的是包庇罪,以为你杀了田慧生,就报警自首帮你顶罪了。”袁友冲说道。

而曹隽的供词,他相信——毕竟曹隽对许江燕这个小女孩也下不了手,说明他良心未泯,只是被有些歪的脑回路产生的仇恨迷了眼。

当然,曹隽在气头上打死田慧生,甚至一怒之下拿菜刀剁了田慧生的手,导致她失血过多而死,这种可能性当然存在。但他说自己下不了手,袁友冲也不会怀疑。

更何况,还是那句话,他已经承认自己杀了赵子曼,劫持了许江燕,没必要再隐瞒杀害田慧生的事儿。

想了想,袁友冲又补充道:“结合目前收集到的证据和各个方面的调查结果,我们怀疑,田慧生是自杀的。”

“关于她的死,我们猜测,她可能在万念俱灰之下,去花鸟市场或者花店买了农药——可能是你和你爸去殡仪馆火化曹云尸体的时候,也可能是你离开家后不久。”

“她显然对自己的过错也相当懊悔、自责,砸倒了家里的麻将桌,麻将洒的一地都是,就这么发泄了一番之后,她喝下了农药,然后拿起菜刀,剁掉了自己的右手。”

曹隽再次惊讶的张了张嘴,双眼迅速泛红。

袁友冲抿抿嘴,顿了几秒,才接着问:“通过调查,我们对田慧生也有了一定的认识,知道她是个非常倔强、刚烈的女人,完全有可能做出这种事。”

“当然,她是你老婆,你对她应该也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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