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永世帝唐>第四百一十七章:梧桐公社
,另两个数据是:“贞观五六年时,粟每石三十文、米每石五十文。”

若每匹绢换十五石的粟,则绢价为四百五十文。

再推导至“太宗继位之初,一匹绢才一斗米。”得出当时的粮价是四百五十文每斗。

唐朝的最低粮价出现在贞观十五年:“米每斗直两钱。”

若以这“米每斗直两钱。”来换算软妹币的话...六万块!

不管是六千还是六万,反正殷清风这一下子拿出来近五十万贯出来。

韦保峦问他什么时候放良这些村民。按照他的设想,放与不放就是一种形式,只要他有掌控力,无非就是给他们换一种身份罢了,该效忠他的还照旧。

他现在治理梧桐新村的办法,是采用的早被共和国淘汰掉的“人民公社制”。

一九五八年七月一日,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在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成立。经多次调整后,从一九六二年开始,绝大多数人民公社实行了“乡、社、队sān jí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恢复和扩大了自留地和家庭副业。

人民公社制在建国之初,“用农民集体力量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策略,顺利实现了依靠农业积累建立工业化的基础。”

“工业化基础的建立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今后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打下了坚实基础,人民公社在那个阶段的积极作用是无法替代的。”

“但长期执行一种体制甚至僵化,那必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

殷清风虽然没有在那中制度里生活过,但他也清楚,从实际意义上来说,人民公社就是乡zhèng fǔ机构,其作用就是起到正度督导农村农民的作用。

解散人民公社的前提有两个:工业化的基础已经完成了、制度僵化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

现在的唐朝,提不到什么工业化的问题。若是解决了制度僵化的问题,人民公社能不能保存下来?

作为立志改变民族命运的殷清风,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有一个关键:人,是自私的。

无论是共和国的建国之初,还是李唐的建国之初,抱团取暖、集中力量是时代的必然。随着力量的壮大,个人的私心也就凸显出来了:有能力的人,想放飞自我,没能力的人,想偷奸耍滑。

这两种人的出现,就诞生出了个人承包制。

但人民公社制彻底灭亡了吗?

没有,还有华西村,

吴仁宝在一九六一年接任华西大队一把手时,集体资产两点五万元,欠债一点五万元,人均分配五十三元。

到他去世的前一年,华西村的营业总收入五百三十亿,人均是八点五万元,而同期的上海市城市居民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也不过三万元多点。

同样保留集体主·义经济的nán jiē cūn,只是因为领导者盲目的投资,光环比不过华西村,但nán jiē cūn也证明了集体主·义经济在现代化经济面前,一样是可行的。

nán jiē cūn和华西村的人口都不到四万人,而梧桐新村已经积攒到了十二万的人口;华西村有华西集团,他也可以搞手工作坊嘛。

梧桐新村有人口优势、有教育优势,有地理优势、还有他这个zuò bì qì的存在,他没道理不把这里建设成为唐朝版的华西村吧。

他可以把农田全部改为原材料基地和养殖基地。

甘肃到关中到河南一线,有茶山有竹林,只这两个经济作物就可以养活梧桐新村:茶叶搞来料加工,制作炒茶;竹林里养竹鼠,就地生产毛笔、竹纸、竹鼠鞋、竹鼠皮衣、竹鼠肉...这不都是钱吗?

更何况,这里的养殖业基础已经很完善了。

牛、马、羊、驴、猪、鱼、鸡、鸭、鹅、兔、龟等,只要母本达到一定数量,每年光卖肉卖皮就是一笔很大的收入,如果再深加工:腊肉、腊鸡、火腿、酱肉、红曲鱼、红曲肉、阿胶、龟板胶...

华西村到了后来,因为在传统产业上投入过多,不得不转行进军第三产业。但殷清风可以事先就搞出来的。

这里距离长安城才几十里地,对于喜欢在各个节日往城外跑的长安人来说,这里并不远。

他再建一批有特色的房屋,提供特色的住宿和饮食,再弄些百戏表演、再种些桃花林、梅花林、牡丹园、菊花园...光这些旅游收入,真是不要太多了。

若这种模式得到确定,并得到推广的话,对唐朝、对中华民族意味着什么?

皇权不下乡不存在了吧,宗族制得到了扼制吧,每逢灾年不用逃荒了吧,每逢战乱可以结阵自保了吧...

但是眼下,他需要恩威并施,让这些村民乖乖听话才行。

“威”不需要他亲自动手,有原先的《梧桐新村管理条例》在,已经打好基础了,等以后建起作坊后,还有《作坊管理条例》约束他们。

但遵守制度深入他们骨髓里,还担心什么?

至于“恩”就更简单了:有他们原先的生活对比、有络绎不绝投奔的农民做对比、有长安城里那些权贵的奴婢作对比、有城里那些市贫阶层作对比...他只要展现出一丝丝的仁慈就可以了。

现今,可是万恶的旧社会啊~~~~百姓们既朴实又简单。

楼外已是黑压压的满了人,殷清风抬腿站到椅子上,再把襄城、妮子她们一个个拉上去站在自己的两边。

没等他说话,村民们像是接到了信号一样,齐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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