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挚野>第27章 谁惹锋芒(下)

中场有抽奖互动活动,工作人员提示:距离朝暮乐队上场,还有5分钟。/46/46026/

赵潭“啪”一声关掉电视,一时间没有人说话。辉子舔了舔舌头,连一向日天日地满口大话的张海,都不知说什么好。

许寻笙神色倒是平静如初,双手放在膝盖上,又伸展活动了一下十指,而后把鸭舌帽檐扣得更低。

张天遥说:“草,他们是不错,不过我们也不差。”

岑野嚼着口香糖,突然一口吐在垃圾桶里,抬头说:“他们强才有意思,要都是些软蛋,老子好寂寞。”

他的话叫兄弟们都笑骂起来,岑野却忽然又看向许寻笙,说:“你说呢,许老师?”

许寻笙低头活动十指不变,神色一刹那比他还云淡风轻:“他们歌词是写得很不错,现场气氛跟你们发挥最好时差不多,其实我想今天他们也是背水一战,发挥出了最高水平。但是大熊比不上小野,还有他们要表达的整体精神还是颓了,不如你们明亮、热血。再加上我,赢面大概6成。”

她的话让所有男孩都愣了一下,然后她脑袋上的帽子忽然被人一拨弄,差点掉下来。岑野这么弄完之后,人已起身,说:“那就看老子,把6成,变成10成10。”

许寻笙抬头刚想瞪他,却瞧见其他人面上都是热血决然之色,刚刚的不安紧张早已一扫而光,眼里都有了决心和杀意。再望向岑野,他的表情与别人不同,与平时也不同,更加冷酷。他们是热的,他却是最冷的。像是什么对手都不会被他看进眼里。

登场了。

贝斯手、吉他手、鼓手、键盘手,走在前面,然后是琴手,岑野在最后。在走出那道幕布前,许寻笙已听到山呼海啸般的掌声和欢呼声。“朝暮、朝暮……”“小野、小野……”的呼喊声,虽不如黑格的粉丝群庞大,响亮激情却是不输的,甚至更疯狂一些。

许寻笙忽然听到身后那人,轻声说:“许寻笙,今天跟着老子,遇神杀神,遇魔杀魔。”

“……好。”

许寻笙压低帽檐,快步走到舞台最角落,坐到古琴旁。对于朝暮乐队多出一个琴手这件事,观众都很惊讶,议论纷纷,但更多是好奇和期待。许寻笙决意全程都低着头,她是绝对不想看到自己清晰的脸,出现在网络上的。

岑野一走上前,就有粉丝喜极而泣的尖叫,也有人在大声喊“天遥”。两个男孩都是一笑。岑野今天穿的是件黑色卫衣,黑色长裤,胸口戴了条闪亮的银链,手上戴了个绿色亮石戒指,整个人看着又高又酷,最简单的装扮,却是最帅最醒目的样子。其他几个人走的也是同样风格路线,于是与之前上场的黑格悖论一下子区分开,整支乐队显得更年轻、时尚。连坐在正中的女评委,都看得心跳微微加速,露出老姨母般的笑容。

岑野拾起话筒,抬起那帅得足以媲美顶级偶像明星的脸,低声说:“我们是……朝暮乐队。一曲《城兽》,献给你们。”

他转过头,目光扫过贝斯、吉他、鼓手、键盘,一一彼此点头示意,最后落在许寻笙脸上。她目光清浅笃定地望着他,却见他忽然对她一笑。聚光灯下,千人环绕,肃静无声,他却笑得就像坐在她家的烤火炉前,懒散、孤独、温暖。

他转过头去,许寻笙低下头,手拂琴沿。真不想承认,她居然也被这小子的笑容感染,想要赢,想要放手一搏。血脉中隐隐有某种疯狂的东西,仿佛正在被唤醒。

她抬起一只手,轻抚心口,心道:这样不好,不好。

岑野也举起一只手,然后缓缓放下。吉他和贝斯同时响起,伴随着沉稳的鼓点。键盘弹出一段精妙流畅的旋律,整段前奏就很有节奏感,很燃,一下子抓住了台下所有观众的注意力。

这又是个与黑格悖论全然不同的开场。

就在这时,许寻笙的古琴加入了。她同样轻弹一段旋律,附和着他们。于是你就可以看到观众们神色的变化,因为在那完美的旋律中,忽然就有了古意,有了某种悠扬隽永的味道。

若说观众总是为何种音乐倾倒,只有一种音乐。

那就是动听,且动心。

几个评委也露出赞赏表情,当然也有人想看清这新琴手,还是个女人的脸。只可惜许寻笙面目始终低垂,他们只能瞧见一抹红唇和白皙似玉的下巴而已。

岑野拿起麦克风,你甚至听不出他的气息从何而生,那样一把如同月光照在水中岩石上的嗓音,那一把清澈却不单薄,温柔却不肤浅的声音,就这么融入了乐曲中。

“他们说这个城市曾经有过古兽,

踏破城墙饮尽江水,

古兽孤独守望远方。

他们说这个城市曾经燃起战火,

满城尽毁众生流离,

说战便战血满湘江。”

那旋律太动听,小野谱的曲太动听,只简单几句愁肠,便叫全场观众彻底安静,甚至大多数人屏住呼吸,生怕错过一句佳音。

这时许寻笙的古琴声渐亮,张天遥的吉他紧紧附和,一道古朴,一道清亮,交相呼应,而键盘伴奏着一段淡淡的旋律。仿佛也能叫你看到千百年前,这城市晨雾笼罩、传奇仍在的盛景。

“我背着一把吉他,

就来到这里。

看到高架一段段升起,

楼房一座座矗立。

白日万物穿梭,

众生灯火夜行。

疲惫的蝼蚁抬头,

楼顶的贵人点灯,

同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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