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亡灵阶梯>第121章 女巫审讯
不可相信。”修士面无表情地,就差没自己头顶光环、身后插上翅膀了。

老妇终于撑不住,晕倒在满是尖石的地上,刽子手上去狠狠地抽了三鞭子。她依旧没醒。于是她被抬了出来。

“晕过去了!”刽子手宣布着,随后看着正睡着口水都快出来的法官。

记录员于是提醒了下:“法官大人,大人!”

“啊?”法官终于醒了,立即浑浑噩噩地在胸口画十字:“我以上帝的名义宣判你。。。”

“大人!”记录员立即打断了法官:“巫婆还没认罪。”

“哦,没认罪?”法官浑浊的老眼看了看潮湿腐臭的地上躺着的老妇:“那么明日用神判法,把她先看押起来。”

老妇浑身是血。也不救护也不身上盖上块布的,就被拖走了。要不是地窖过于黑暗,一定能看到她被拖出去时地面上用血染成的拖痕。

另一边的一个男人高叫了起来:“有粒黑痣没有出血,她是巫婆!”

法官立即又在胸口画十字:“我以上帝的名义。。。”

女人尖叫起来:“我不是,我不是女巫,求你再刺一下。根本没有破皮!”

程千寻真是又气又好笑,黑痣有些太厚的话、是不连接毛细血管的。当然刺破后没有血。

于是男人蹲着,头离她中间只有大约二十厘米不到,大约呼吸都能感觉到。他又用针在她大腿上又用力刺了下:“有血了。”

女人此时居然还松了口气:“感谢上帝!”

法官于是用老得都嘶哑颤抖的声音道:“那么继续吧。”

回答是:“黑痣都检验完毕了。”

法官太老了,由笔录的人代为说了:“你还是不忏悔吗?那么就是针刺法了。针不停地刺你身上,如果你表现出痛苦来,就怎么和魔鬼有交易。”

这叫什么事!刺黑痣要有血。而刺身上却不能表示出痛苦。否则就是巫婆,真是什么逻辑,是人被刺总会疼的。

记录官严肃而威严地说着:“如果还不忏悔。不承认和魔鬼有来往、把灵魂出卖给杀到哪的话,那么接下来就是囚禁。你将被固定脖子和腿在墙上,独自跪在囚室内两昼夜。在此期间,会有专门的人查看,看魔鬼会不会从囚室门上的小洞进出,给你通风报信。”

程千寻嘴角都要抽筋了,就这样光着固定在墙边,还要跪着,两天两夜。是人都受不了,不要说只啃黑面包的中世纪欧洲女人了。

女人立即捂面失声哭了起来。此人还继续说着,桌面上的油灯随着他满嘴黑牙里发出的气流摇晃着,越发的阴森恐怖:“如果你还是拒绝忏悔,那么就象刚才一个巫婆嫌疑人一样,一直跑,直到力竭倒下或愿意忏悔为止。”

这简直比老奶奶说的狼来了还可怕,但这一切都是现实。为了让女人明白,记录官继续道:“最后就是神判法,你将被带到河边,去除身上一切俗物,在大家的见证下,两膝弯曲、双腿和双手相缚,然后装进笼子放入水中。如果浮起,证明你是女巫;如果没罪,将在大约半支蜡烛燃尽后拉你出水。”

原来欧洲也有浸猪笼呀,还要光着捆绑。无论这个女人是不是巫婆,反正是必死无疑。整个过程大约需要三四天,应该足够让斯内德他们来救她。

女人失声痛哭,捂着脸痛哭地嚎哭着:“不,不。。。”

“那你忏悔吗?”记录官问着,随后接连问了两遍,女人依旧没有稳定情绪。于是被强行带走了。

也要感谢这两个女人,让程千寻在此期间想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知道应该做些什么!

女人被带走后,修士对着又睡过去的法官道:“法官大人,这也是女巫,请审判。”

法官继续睡着,记录官只能大声地咳嗽一声,将他吵醒。

他醒过来后第一件事就是,职业习惯形成的条件反射,在胸口画十字:“我以上帝的名义。。。”

“大人!”这下连修士都翻白眼了,提醒道:“我的好大人,她还没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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