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参天>第三百五十二章 月夜招魂

对于侯书林这个名字南风是陌生的,但对于卤鸡他却有印象,“是你呀。”

“对呀,对呀,”侯书林满脸堆笑,“少侠好记性啊,竟然还记得我,您住这里?”

南风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随口反问,“你喝花酒去了吧,这么晚回来?”

侯书林一听面露惊讶,“少侠慧眼如炬,明察秋毫,佩服,佩服啊。”

南风自然知道侯书林在拍马屁,谁出门不得带个包袱,侯书林空手回来的,说明他住在这里,满嘴酒气加上哼着小曲儿回来了,不是喝花酒还能干啥去了。

当日侯书林曾经“悬崖勒马”“义正言辞”的训斥过那些试图围攻他的梁国武人,虽然知道他是别有用心,南风却并不讨厌他,“忙你的吧,我出去办点事情。”

“我不忙啊,”侯书林跟了上来,“这片儿我熟,少侠要去哪里,我带您去。”

南风本不想带上此人,但转念一想,不成,侯书林现在已经知道他住在这里了,若不让他跟着去,怕是这家伙会潜入房中偷他的东西,“我想买身衣裳。”

“哎呀,您算找对人了,这旗湖城只有一家卖成衣的,不认识路还寻不着,我带您去。”侯书林快走几步,自前方带路。

怀璧之罪和奇货可居并无明确界限,有能力抢夺的,南风此时就是怀璧之罪。没能力抢夺的,南风就是奇货可居,侯书林见识过南风的厉害,知道想抢夺宝物是没什么指望了,只能献媚讨好,拍马逢迎。

侯书林是个碎嘴子,唠叨个不停,大部分是拍马屁的话,此人应该是读过书的,出口成章,什么飞花摘叶,一剑封喉,剽若豹螭,万夫不敌,说的南风一身鸡皮疙瘩。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是郑重谴责梁国武人的言语,他也打不过人家,只能谴责,还义正言辞的谴责,当是忘了自己也曾是那些“以多欺寡”“人面兽心”“朋比为奸”的武人之一。

此人的唠叨也有一些是有用的,介绍旗湖城周围的情况,附近都有哪些江湖势力,如数家珍,好生熟稔。

“你可知道当日围攻我的都是哪些门派?”南风随口问道。

侯书林闻言连连点头,“知道,我全记得,当日有份围攻您的门派一共有四十一个,这些卑鄙小人罪大恶极,坏了江湖规矩,浊了武林风气,少侠要去寻仇么?我给您带路。”

“四十一个?我记得是四十二个呀。”南风笑道,此前他并不曾仔细打量此人,今日仔细端详,此人微胖,面白无须,眉清目秀,眼大鼻挺,长的也算是一表人才,但长的好不一定品德好,也亏得此人生在江南,若是生在两魏,定是个外族走狗。

见南风看他,侯书林发了毛,“我当日是受人蛊惑,好在我醒悟的早,不曾酿下大错,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少侠是天人一般的人物,自不会记恨于我的。”

“我不能白吃你的卤鸡。”南风笑道。

“少侠宽仁大度,襟怀磊落,侯某当真佩服的五体投地。”侯书林又拍马屁。

“行啦,行啦,快干正事儿去吧。”南风摆手催促。

“是是是,咱们正往那衣店去,对了,少侠,您用过早膳不曾?”侯书林问道。

南风刚想说吃过了,侯书林就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起的这般早,定是没吃,那马家铺子的竹筒豆汁和小笼包当真不错,我带您去。”

南风刚想接话,侯书林又道,“您在那儿进膳,我去给您采买,也不耽搁您的行程。”

“这怎么好意思?”南风是真不好意思,有生以来还真没谁这么谦卑恭敬的对他,尽管对方是有求于他。

南风不好意思,侯书林好意思,拉着南风去了那早食铺子,为其买好了早餐,便要去卖衣服的铺子为其采买衣物。

南风说了个大致的尺寸,侯书林一听,知道不是南风自己穿着,便询问此人年纪,南风告知五六十岁。

侯书林也没有多问,转身跑走。

南风刚吃完,侯书林就回来了,带了个包袱,打开之后拿出一身衣服,拎抻开来,示于南风。

读书人不一定品德好,但读书人一定有品位,一件外袍不曾浸染,是白麻的灰白底色,裁剪中庸,朴实低调。而中衣和内衣用料考究,为丝绸绵布。

别人穿衣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侯书林带回的这身衣服反其道而行之,好料子在里面,穿着舒服,还不张扬。

最令南风满意的是侯书林除了衣服,还买了一双布鞋一顶帽子和一根拐杖,帽子是富贵人家长者戴的帽子,样式普通,很是常见。而拐杖则是一根竹杖,竹子高洁,简单清雅。

人都有一己好恶,见侯书林这般会办事,南风便对他刮目相看,此人虽然品德不好,却很是聪明。

见南风满意点头,侯书林又要了一份早点,付过账带着南风往回走,又是一路唠叨,但唠叨归唠叨,却始终不曾过问这身衣服是给谁买的。

回到客栈后院,侯书林将衣帽拐杖和那份早点递给南风,“少侠,我就在下面候着,您有什么差遣尽管吩咐。”

南风本以为侯书林带回的早点是自己要吃,没想到却是给天启子准备的,对他好感又多了几分,“你昨晚不曾休息,回去歇着吧。”

“不不不,我就在这儿候着,您自管去。”侯书林连连摆手。

南风拗不过,便随他去了,回房为天启子穿戴衣衫,还不错,很合身。帽子也很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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