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参天>第二百一十四章 似曾相识

由于之前刚下过雨,道路很是泥泞,二人拎着不少东西,深一脚浅一脚,走的煞是辛苦。

自从摔了一跤之后,胖子就开始抱怨,只道不该连夜赶路,南风也不接话,主意是他出的,胖子数落,也只能听着。

事实证明晚上赶路的确不明智,而且很不明智,同样是山林,这里的山林比其他地方的山林要危险的多,雨后各种野兽都开始活动觅食,暗夜之中不时可以看到林中冒着幽光的眼睛,大型蛇类自林中爬行游动所产生的沙沙声响也令二人心惊肉跳。

小路位于山腰,很是狭窄,一旦踩空打滑就可能滚下山去,走出五六里之后,二人便离开小路,回到山下自大路上行走,大路同样泥泞,却比小路好走许多。

走了半夜,估计也就走出十几二十里,疲惫之后便有心寻处歇脚,但山中破屋并不多见,走了许久也找不到落脚之处,别说落脚之处了,就是干燥的地方都找不到一块儿。

这一夜走的苦不堪言,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出了太阳之后也不曾好受一些,二人昨晚都摔过跤,衣服是湿的,太阳一晒,闷蒸难受。

天亮之后,路上行人渐多,出山的不多,多是昨天被大雨阻在城中不曾回山的山民和蛮人。

这片区域的百姓分为两类,一类是蛮人,不很开化。还有一类是山民,山民可能经常跟汉人打交道,开化程度较高,会说汉语。

此处虽然民风彪悍,人却淳朴,有人驾车路过,见到二人举步维艰,便主动停车询问往何处去,得知二人要去桃花林,便让二人上车,载二人一程。

马车上除了二人,还有一个蛮人,驾车的是个山民,一边驾车一边与二人讲说山中情况,只道山中有很多村落和山寨,这些村落山寨分属不同族群,山民多属马王岭,蛮人多归兽人谷,车上拉的这个蛮人就是兽人谷所属山寨的猎户。

驾车之人也将二人看做行脚的货郎,还说了些易换的禁忌与二人知道,山民还好一些,多是银钱交易,蛮人对货物价值不是很明白,也不用银钱,易换时会根据自己的喜欢程度拿出自己认为可以与之交换的物品,有时候拿出的东西并不值钱,届时货郎万万不可流露出鄙夷轻视的表情,不然会被蛮人视为羞辱,一旦产生矛盾,后果非常严重。

有时蛮人拿出的东西会远远超出货郎出售物品的价值,此时也不要好心的多给,一旦多给,蛮人也会认为受到了羞辱,失了利还不讨好。

二人不是来做生意的,这些生意经对二人也无甚用处,不过倒也从中听出一些门道,那就是蛮人说啥就是啥,别跟蛮人争执。

上车之时那蛮人就是躺着的,没过多久胖子也睡着了,不大的马车几乎被二人躺满,南风被挤在一角,歪着身子与赶车的山民说话。

交谈之中提及花刺儿,这山民虽不是花刺儿一族,对花刺儿评价却很高,只道花刺儿性情纯良,很讲义气,喜欢锄强扶弱,大有侠义心肠。

此外,花刺儿还有很多兄弟姐妹,单是亲生的就有十几个,结拜的多到数不清,对眼就结拜,也不管对方是官家还是土匪,是老人还是小孩,有时甚至不管对方乐不乐意。

山民所说,南风并不意外,花刺儿认识他不到一天就跟他拜了把子,跟别人投缘,自然也会磕头结拜。

此时他只庆幸听了胖子的,早早的来了,若是来晚了,别说小鸟儿了,怕是连蛋壳儿都捡不着了。

南风有心探听花刺儿的武功师承,便一味赞扬花刺儿功夫了得,那山民接话,言之花刺儿最厉害的不是功夫,而是驯服野兽的本领,不管什么野兽,到了他的手里,都会变的顺从听话。

南风又问花刺儿驯兽的本领是跟谁学的,山民并不知情,不过却知道这本领不是祖传的,因为兽人谷上几代首领并没有驯服野兽的本领。

中午时分,一行人来到山中小镇,这小镇当真是名副其实,小的可以,只有一条街,也没有客栈,只有一家酒肆和几家售卖米粮油盐的铺子。

到得这里,南风请驾车的山民吃酒,连带那车上的蛮人一起请了,二人也不客气,喝酒之时山民询问二人去处,南风回答想去蛮人居住的桃花林地区,那山民见他带了虎皮,误以为他尝到甜头想的什么不晓得,想必是让蛮人带二人去桃花林。

饭后,山民驾车往北走了,蛮人带着二人继续往西走,这蛮人好生淳朴,吃了二人的酒肉无甚报偿,便帮二人拎着东西,此人很是强壮,带了许多东西仍然健步如飞,胖子高大,跟的轻松,南风无有灵气修为,步子又小,疾行小跑,勉力跟随。

有了本地人带路就方便许多,哪里有水可喝,哪里能够歇脚,那蛮人全知道,太阳下山之后,那蛮人离开了大路,往山上走去。

南风比划着询问缘由,那蛮人用生涩的汉语回答,“睡觉,洞。”

这处山峰着实不矮,爬了将近半个时辰方才在靠近山顶的区域找到那处山洞,山洞很大,洞口向西,山风吹来,清凉舒爽。

此时天色尚未全黑,蛮人用手指着西方,循着蛮人所指,南风看到了一处很大的村落,那处村落位于群山之中,离此直线距离不过二三十里,但去往那里却需要自山下曲折圈绕,最快也得明天傍晚才能去到。

指罢村落的位置,蛮人便进山洞放置东西。

胖子自山洞里转了一圈儿,出来之后冲南风说道,“这顿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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