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参天>第一百章 与狼为友

这处山洞洞口朝北,冬天多有北风,洞里很是阴冷。

南风身上带有火捻子,却不敢生火,此时他离诸葛婵娟等人所在的水潭不过一百多里,王仲夫妇都已经晋身居山,一百来里对他们来说算不得什么,生火就有烟,烟雾会暴露自己的行踪和位置。

南风裹着衣服坐在墙角,他也不打算换别的山洞,山里天然的山洞并不多,朝阳温暖的那些山洞大部分都被野兽占据,没必要以身涉险与它们争住处。

喘息的同时南风也没有闲着,他在做着最坏的打算,若是被对方找到,应该如何解释自己不告而别。自然不能直说担心对方杀他取药,得说遭到诸葛婵娟逼婚,不告而别是为了逃婚。

不过十次前瞻有八次是没用的,等到中午时分,对方并没有追来。

由于山洞太过阴冷,南风冻的无法入睡,硬撑着熬到下午未时,再也受不住了,离开了藏身的山洞,翻过山脊,自阳坡寻了隐蔽之处,砍下树枝挡风,搜集干草铺垫,然后趁着午后较为温暖,小憩了半个时辰。

冬天天黑的早,天黑之后更不能生火了,南风也没有急于上路,留在了藏身之处,到了晚上,山中多有野兽嘶吼和禽鸟啼鸣,山风嗖嗖,怪声连连,煞是吓人。

下半夜风停了,天上飘起了雪花。

这种天气不适合赶路,南风就近砍了些树枝,搭了个小窝棚,藏身其中,躲避风雪。

南风一直克制着没有生火,实则过了这么久,对方寻来的可能性并不大,但他不敢大意,他宁肯忍受寒冷,也不愿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

雪越下越大,很快地上有了积雪,天亮之后南风仍然没有上路,他倒不怕冒雪赶路,而是担心自雪地上行走会留下脚印。

上午辰时,南风发现了一道淡紫灵气,灵气是自东面过来的,往西去了。

等那灵气疾掠而过,南风爬出窝棚,跑到高处举目远眺,他认得那人的背影,正是药王王仲。

等到王仲消失,南风动身上路,昨日至今王仲等人一直在找他,幸亏他此前忍住了没有生火,不然此时已经被抓到了,一旦被抓到,最好的结果就是被逼婚,最坏的结果就是被放血炼药,这两种结果他都不愿接受。

王仲既然自这里经过,哪怕继续寻找,也不会再走这条路了,南风自林下行走,日落之前走出了四五十里。

此时他的鞋袜已经雪水打湿了,迫切想要生火取暖。

入更之前,南风遇到了一处山洞,洞口有足迹,这种足迹他认识,是狼的脚印。

南风没有避开,而是持刀靠近了洞口,他此时已具洞神修为,寻常野兽他已经不怕了。

洞里真有一只狼,是公狼,短暂的对峙之后,公狼退走。

“不好意思,占了你的窝儿。”南风冲公狼挥了挥手。

这处山洞不大,里面有一些动物的骨骼,还有半只死兔子。

由于下雪,山中的干草树枝不容易寻得,好在洞前有棵大树,树上有个乌鸦窝,南风纵身跃起,将鸟窝拿了下来,鸟窝里有干草和鸟毛,可以用来生火。

有了火,便不遭罪了,南风烤干了自己的鞋袜,又将那死兔子给烤了,不饱,又吃了些核桃,临睡之前出去搬了几块青石堵住洞口,这才安心睡下。

睡醒之后,篝火还有余烬,南风救活了它,坐在火堆旁斟酌思虑。

他离开宿州的时候曾经跟胖子有过约定,五年之后会回去找他,而今只过了一年他就被玉清宗撵了出来,胖子挂单佛光寺,摸清内情需要时间,此时赶过去为时过早。当日他被烟霄子和烟平子带走的时候,烟平子曾经发现附近有太清高手,由此可见太清宗一直没有放弃对他的追寻,此时赶去宿州只能住在客栈,很容易暴露行踪,还不如留在山里过冬,虽然清苦却很是清净,可以安心练气,提高修为。

打定主意,南风起身将山洞打扫干净,自附近砍柴码在洞口。又收集枯草,烤干之后充当床铺。这处山洞西面五里有一条小溪,可以自那里浆洗衣服,若是运气好,还能抓到鱼。

那条被南风撵走的公狼并没有走远,一直自远处窥望,但它畏惧南风,也不敢太过靠近。

大冬天的抢占了人家的住处,南风也感觉不好意思,见公狼不走,便蹲身冲它招手,试图诱它过来,但公狼戒心很重,并不靠近。

在山里过活,食物是大问题,林中多有荆棘,也抓不到野兔山猪,不过南风可以夜视,山中多有禽鸟,大部分鸟类在晚上都是瞎子,南风可以跃上大树,轻松捕捉。

狼在冬天捕食也很困难,见它肚子时常是瘪的,南风就扔死鸟给它,起初那狼不敢吃,都是等南风走远或者不在时再来衔走,后来慢慢熟了,南风扔鸟给它,它就过来吃掉。

独居深山,多有孤寂,南风就有心驯它充当伙伴,扔食时越扔越近,一个月后就扔到洞口,那狼也敢来吃,晚上也不走远,就睡在洞口的柴垛下。

又过了一月,山中到了最冷的时候,南风将公狼引进了山洞,他睡东边,狼睡西边,一开始狼还怕火,后来习惯了,也不怕了。

不过狼终究不是狗,狼是有野性的,不似狗,天性就臣服于人,南风与它住在一起,时刻要打起精神,只要公狼有犯上迹象,立刻给予惩戒,也不真打,好不容易养到现在,打跑了就糟了。

天冷了,鸟也少了,南风还能挖山药木薯,但狼是吃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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