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东汉重生>第三百四十四章 牙刷

此时,各国对毛笔的称呼都不同。吴国{后世的江苏}叫“不律“,楚国{后世的湖北}叫“插{竹}“。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一律称为“毛笔“。而白居易称笔为“毫锥“,《寄微之》诗云:“策目穿如札,毫锋锐若锥。“

如今用的毛笔,相传是秦朝监督修筑万里长城的将军蒙恬首创。当下还有知名的“蒙笔“,又称“蒙恬精笔“、侯店毛笔。但是毛笔的发明权不能全归功于蒙恬一人。

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领兵马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双方打得非常激烈,战争拖了很长时间。为了让秦王能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要定期写战况报告递送秦王。那时,人们通常是用分签蘸墨,然后再在丝做的绢布上写字的,书写速度很慢。那种笔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写不了几个字就得停下来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会把非常贵重的绢给弄脏了。蒙恬以前就萌生过改造笔的念头,这次要写大量的战况报告,这个愿望就越来越强烈了。

战争的间隙中,蒙恬喜欢到野外去打猎。有一天,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军营。由于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里沉沉的,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笔来写字,不是更好吗?“

回到营房之后,蒙恬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绢上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的,不像样子。蒙恬又试了几次,还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块绢也给浪费了。一气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山石坑里。

蒙恬并不甘心失败,仍然抽时间琢磨其他别的改进方式。几天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这一天,他走出营房,想透透新鲜空气。走过山石坑时,他又看到了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笔“。蒙恬将它捡了起来,用手指捏了捏兔毛,发现兔毛湿辘辘的,毛色变得更白更柔软了。蒙恬大受启发,马上跑回营房将它往墨汁里一蘸,兔尾这时竟变得非常“听话“,吸足了墨汁,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字体也显得圆润起来。原来,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变得柔顺起来。由于这支笔是由竹管和兔毛组成的,蒙恬就在当时流行的笔名“聿“字上加了个“竹“字头,把它叫做“笔“.今日简写作“笔“。

最初的毛笔是用来涂描甲骨文的笔画的,而真正用毛笔写字,可能开始于简牍和锦帛上文字的书写。

南宋时期,湖州是士大夫们息影山林的首选之地,他们及附庸的文士们哦咏苕霅之间,唱酬青卞之下,带动了文房用具的发展;书风的流变和泼洒写意的文人画影响了毛笔的笔料由以兔毫为主转向以羊毫为主;宣州地近宋金边境,在元兵入寇前的一二百年间,可能已有部分笔工已南迁至宋都临安左近的湖州。这一切,为湖笔的孕育准备了外部环境。

宋元在安徽中南部进行了四十多年的拉锯争夺,地处江南的宣城为之凋敝,而与宣城接壤的湖州则十分幸运地免受兵锋的洗劫,成为南宋遗民聚居之所。宣城的部分笔工徙居临近的湖州,赖此江南硕果仅存的毛笔使用群体为生,并以他们的需求改进制笔工艺,湖笔就此诞生。

明太祖朱元璋建都南京,成祖朱棣再迁于北京。文化中心的北迁,使力图善价而沽的湖笔能工们驾起一叶扁舟,入京售笔。当时主修《永乐大典》的解缙等人,对陆颖、陆文宝、徐原珪、施廷用等人的佳制激赏不已,纷纷为之赋诗作文加以咏赞。

其后,善琏笔工便逐渐散布于大江南北、京师通衢,虽离土而犹重迁,“湖笔“之名,世代不易。对有关文献记载进行粗略统计,先后开肆外埠的湖笔名店计有:北京戴月轩、贺莲青、李玉田;上海杨振华、李鼎和、周虎臣{一说属宣笔}、茅春堂;苏州贝松泉;扬州兴散寺;天津虞永和等。源源输出各擅绝技的笔工和各色等第的湖笔、笔胚,维系着“毛颖绝技甲天下“的胜名。

没错公孙续所画的正是毛笔,因为公孙续他是一个后世人,作为一个后世之人,虽然,公孙续没有经营过什么大公司,但是他非常的清楚,一个企业链,他的商品绝对不能单一,否则时间一长,公司的营销也会陷入枯竭。

这就是公孙续研究毛笔的原因,而公孙续还想发明一种东西,那就是牙刷,因为牙刷这种的东西,是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东西。

也许公孙续的这种行为,只能算是剽窃不能算是发明,但是把他放在这个年代,公孙续他就是发明。

牙刷是用于清洁牙齿的一种刷子。一般刷牙时都会在牙刷上加上牙膏清洁牙齿,牙刷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备品。

最早的牙刷来源于华夏。

世界上不少古老文明皆曾有以嫩枝或小木片揉刷牙齿的做法,另一种常见的方法是以小苏打或白垩揉齿。约在西元前一千六百年,印度与非洲就已出现用棕毛的牙刷。

人类祖先早有漱口,刷牙的习惯。在公元前三千年苏美人乌尔城邦的国王墓穴中就曾发现过清理口腔用的最早工具牙棒,一支能用上两个星期。在古希腊和罗马时代人们用动物骨灰做牙粉清理口腔,还有些原始部落用木炭、盐水、细砂、树枝来清理牙齿。将一端捣碎,做成刷状,用来清理牙缝及刷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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